第六十二章 二次贞节 (三)请收藏第1/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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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象”仇万人,与“种猪”何根,两人本来就人如其名,仇万人体形如水牛般大,性别暴躁。

  何根太好色,脑里全是女人,是个要性不要命的人,常常恬不知耻对属下,说:“根叔,宁可三天不吃饭,不能一天没女人!你们真正想孝顺根叔,记得找靓女给根叔就可以了,其他甭谈!”

  两人本来就看不起新入伙的王星,常常论资排辈,把王星当奴才般呼唤,呼之则来,挥之则去,不是催他要酒要肉,就是催他找女人来。

  一肚窝囊气的王星忍无可忍,趁袁平凹不在,想杀了仇万人和何根两人。

  但两人很机警,武功又高,一个睡,另一个值班,吃喝总是叫王星先试食后再吃,如何下手?

  一天,王星请仇万人和何根吃得酒足饭饱后,再带几名有姿色的名妓送上。

  两人见了妖娆的女人,连父亲姓什名谁都忘了?亢奋得魂飞天外,迫不及待……

  预先吃了解药的王星,点燃迷香,迷倒他们,偷了“九阴化骨掌”秘笈。

  然后,王星扮成了捕快,杀了昏睡的仇万人和何根二人,放了几个妓女,借她们之口,到处传说,大象、种猪俩寻欢作乐时,被捕快杀了。

  王星把自己住的房子烧毁,找一个与自己相似的人扔入大火,伪装自己已被烧死,逃避袁平凹报复,又避开官府通缉。

  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当年在飞鹰崖,王星一心一意跟陈鸿勤学鹰爪拳,无暇他顾。

  十三鹰大闹峨眉山后,被迫投靠夏英华,充当十三行中一行的掌柜兼保镖,尽管夏家是烟柳繁华地,富贵温柔乡,王星也没胆量放肆。

  夏英华过桥抽板,要诛杀十三鹰,一群师兄弟仅仅幸免于难的,只有王星和陈翠红俩。

  王星转投袁平凹后,为仇万人和何根嫖娼穿针引线,谁知,几次过后,王星也染上色瘾。

  在短时间内,王星连续在贵阳城劫财劫色,当地遂出现了,以上的一系列恶性案件。

  樱子等回到客栈时,陈翠红凭对师兄的昔日的认识,对樱子认为王星是“采花大盗”,曾持怀疑态度?

  猎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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