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坑第2/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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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唯:“……”

  ………………

  却说孙掌柜乘马车来到贾义家门口,在贾义还没有进门之前便截住了他,非要拉着他一起喝酒,贾义之前也不认识孙掌柜,但在孙掌柜塞给他一张一百两银票之后两个人便认识了。

  酒桌之上,在孙掌柜的有意奉承之下,两人好似一见如故,一时觥筹交错,宾主尽欢。

  在孙掌柜数十次举杯请酒之后,贾义终于醉了,嘴里还一直嘟囔着要和孙掌柜拜把子。

  孙掌柜扬言要送他回家,贾义此时早已经不省人事,只剩下无意识地嘟囔着。

  出了酒楼,夜已经深了,路上已经见不到几个行人,街上多是醉倒的酒鬼和房门半掩的娼妇人。孙掌柜一只手扶着贾义,一只手提着灯笼,路过一座府邸的侧面围墙时,孙掌柜在贾义的耳边问道:“烧不烧?”

  贾义哪里知道什么烧不烧,无意识地接过话头便嚷嚷道:“烧,烧!”

  随后孙掌柜随手将手中的灯笼扔进高墙之内,把贾义往地上一放,将贾义怀里的银票取出后,便快步跑进夜色之中,速度之快如同被恶狗追击一般,只留下地上无意识的贾义,口里还喊着:“烧……”

  天干物燥,高墙之内的树林里都是干枯的落叶以及几对正在偷情的下人。不一会儿,火势就蔓延开来,照映墙内一片通红,偷情的下人衣衫不整地从树林里跑出去,嘴里还大喊着救火。

  半个时辰后,梅御史看着自己已经被烧得半毁的宅子,嘴巴哆嗦着说不出话来。

  没错,这座府邸就是扬州监察御史梅公博的府邸。监察御史,正七品官,官小权大。监察御史不仅可对违法官吏进行弹劾,也可由皇帝赋予直接审判行政官员之权利,并对府州县道等审判衙门进行实质监督,也可在监察过程中对地方行政所存在的弊端上奏,相当于今天的纪检委。

  监察御史有直接上奏的权力,和黄公公算是半个同行,两个人同样可以打小报告,所以黄公公可以不怕扬州知府,却唯独对监察御史梅公博畏惧三分,更何况这位监察御史的脾气像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

  这时两个仆役拖着贾义来到梅御史的面前来说道:“老爷,就是这个酒鬼放的火。”

  此时贾义的嘴里还在喊着:“烧,烧光!”完全没有意识到在他前面存在一个正处于爆发边缘的监察御史。

  不得不说,梅御史的教养很好,都到这个份上了也没有动拳脚,只是对着仆役说道:“将这个畜…酒鬼交由知府大人,并让他查明此人身份,给老夫一个交代。”

  梅御史说话很清冷,但任谁都能听出来话中的火气…

  …………

  就在靠近梅府不远的酒楼之上,两位公子坐在靠窗的位置,看着梅府的火光从无到有,再从有到无。

  曹唯举酒道:“事成矣!”

  潘富举杯碰了一下,有些迟疑道:“贾义是解决了,可是这梅御史却是有些无辜了…”

  “所以明天有秦阳县富商潘富,心怜御史大人无妄之灾,奉上白银五千两,帮助其修复府邸。潘富也由此抱住了一条大腿。”

  潘富:“……”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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