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 鞭长莫及的两种写法第1/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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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明!出问题了!”

  莫里森的声音急躁。他跑过去,用力捶打保密实验室的门,掏出枪砰砰朝门锁的位置开了两枪。

  根本没用。

  “我们马上到!”张明说。

  托尼飞在张明另一侧,“我们飞过去至少要五分钟,不知道来不来得及。上次麦可教了我一句华国的谚语,叫鞭子再长,如果距离太远,就打不到人。”

  “那叫鞭长莫及。什么时候我必须推荐麦可找一个靠谱的华语老师。”

  托尼点点头说:“可我记得你们华国不是将动物的下体也叫做‘鞭’吗?”

  张明:(ΩДΩ)!!!

  托尼好奇的问:“这是不是就是华语里的‘一语双关’,鞭长莫及还有一层意思:如果距离太远,不论dio再长也……”

  “行了!到此为止!”

  再说下去就容易404了。

  如果按照这个“一语双关”的逻辑,张明已经无法直视“远水解不了近渴”和“远亲不如近邻”这两个谚语了。

  “嘿!伙计们!你们还要多久才能到?”

  史蒂夫的声音在通讯频道里出现,伴随而来的是滋啦滋啦的电流声。

  “怎么了,老兵,这就撑不住了?”托尼问。

  面对托尼的嘲讽,史蒂夫扶着墙站起来说:“不,我是说你们来的时候帮我带一瓶冰镇啤酒,我能一边欣赏伊凡被揍成猪头的脑袋,一边喝上两口。”

  “猪头?哈!”

  伊凡甩动着鞭索,闪烁着电光的鞭子,像是切豆腐一样,把一张桌子切成两半,空气里弥漫一股焦灼的味道。

  伊凡嘴里叼着一根医用棉签,平日里他习惯咬着牙签,可惜这地方只有这东西可以让他嚼一嚼。

  “我知道你,伟大的史蒂夫·罗杰斯,美国人的英雄……呵!英雄。”

  他盯着史蒂夫,沙哑的嗓音格外刺耳:“我跟你没有仇,只可惜你和那个小偷是朋友,所以我今天会杀了你。”

  伊凡是典型的老派俄罗斯性格。

  你是朋友的朋友,那就是我的朋友,我请你喝伏特加。

  你是敌人的朋友,那就是我的敌人,我请你吃枪子。

  鞭索甩到半空中,抽打空气,发出一声雷鸣般的炸响,在伊凡的控制下,朝史蒂夫狠狠落下来。

  史蒂夫翻滚,躲过第一下,但伊凡手里的两条鞭子,就像是延绵不断的潮水,一波接着一波。

  看得出,他是有练过的,出手有章法,再加上雷光鞭索无坚不摧的特性,史蒂夫一时间被他压制,只能在狭小的实验室内,不断闪转腾挪。

  在伊凡接连的抽击下,空气中多了酥酥麻麻的感觉,史蒂夫汗毛微微竖起。

  史蒂夫腾空跃起,躲过一鞭后,抽出手枪,砰砰砰开了三四枪。

  伊凡用手挡住头部,其他地方就任由子弹落上去。

  他身上仍是一套粗制滥造的装甲,从科技含量上,比起托尼的马克战甲,就像是上个世纪的产物。

  为了弥补防御力上的不足,他特意在几个重点部位,比如心脏、喉咙、下腹加装了钢板。子弹落在钢板上,除了造成一点火星外,没有产生实质性伤害。

  史蒂夫没有幻想靠一把小手枪就能打败伊凡。

  他一边继续保持火力压制,另一只手抓起一个工作台,当做盾牌一样,遮住全身,向伊凡冲了过去!

  伊凡用胳膊挡住头,透过缝隙看到撞过来的史蒂夫,裂开嘴,露出一颗金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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