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最近卡文随便来点第2/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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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且将肉片片的十分薄,使得牛肉这种不算易熟的肉类都可以在锅里很快成熟。更重要的是,每一块牛肉都有自己的成熟时间,甚至还有吃的先后顺序什么的。

  具体的去吃过的人都有数的,好奇的可以找一家正宗的去吃一吃。

  如果说,重庆火锅吃的是汤料和食材的味道,东北火锅吃的是热热闹闹的气氛,那潮汕锅吃的就是一份精致。

  而于洪,对于火锅的理解估计是废了,在他看来,火锅是简便的代表,所以,于洪直接就是有啥拿啥,想吃肉了夹一筷子,然后看见这块豆腐不错,放锅里;这根菠菜还挺顺眼,放锅里,这块毛肚不错,也来;这虾看着这么新鲜,也放锅里。

  然后,煮个开锅,把这些东西往蘸料里一拌,然后一口全进了肚子。

  行吧,草原人有几个能精致的过南方水乡的人呢?

  真正让于洪喜欢上这家店的其实是这间店里自酿的黄酒。

  通透的酒液,在店里暖黄的灯光下映射出一种类似色拉油一般的透亮的黄色,而酒液入口,并非像是白酒一般经历辛辣的口感刺激,才能品味出醇厚的酒香。而是带着一种果甜一般的清甜口感,然后迸发出酒的醇香。

  两种口味层次鲜明,但是过度又十分柔和。

  这让总是在喝二锅头烧刀子闷倒驴这种烈酒的于洪,感觉十分清新,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种感觉。不知不觉的,他要了好几壶这样的酒,一开始,还与吴迪他们互饮,到了之后,就只剩下花洲能够跟于洪一起喝上几口。

  是不是觉得场面很熟悉?没错,于洪也这么觉得。但是不一样的是,这一次可能是因为酒不同,花洲并没有喝大发,反而及时的停住。

  这个时候,吴迪见众人酒足饭饱,便打电话叫来了司机,回到了酒店。

  虽然喝了很多,桌上的小酒壶足足摆满了一层菜架,但是于洪并没有觉得有喝醉的那种昏昏沉沉的感觉,反而是那种酒至微醺的兴奋感。喝酒之所以会让人上瘾,便是因为这种兴奋感。

  当然,莫宁这种一两倒,在黄酒的面前也是如此。一小盅黄酒,就让莫宁再一次醉的五迷三道。要不是于洪清楚莫宁身上没起疹子,就他这种酒量,真的让人觉得他是酒精过敏体质。

  至于为什么知道?还需要我在重复一遍吗?ghs也要有点限度的不是?哲学也不能天天哲学啊。

  回酒店的情况不必多说,没有人在车里吐出来,于洪搀着莫宁回到了他们的房间的时候,时间已经到了晚上的十点半。

  而莫宁却是很让人惊讶的突然清醒了过来。最近,如题,有点卡文。这章其实是咱自己的一次经历,在上海真的吃了一次潮汕锅,然后那家店的黄酒真的很好喝。由于酒上来的时候就是小酒壶装着,也没有什么标签,所以咱也不知道是买来的还是自酿,姑且就当是自酿吧。虽然咱很想跟你们说说那个店叫啥,但是咱真的记不住了。只记得第一次见到能把牛肉分的那么精致,第一次喝到这么好喝的黄酒,第一次喝了两斤却是一点醉意也没有。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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