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淝水抱庐州第2/3段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快速报错

  翻译一下就是,草民拦下官大人的轿子喊冤,要先掌嘴;上堂击鼓,要先打五十大板;告御状也就是上京向刑部申诉,要滚钉板,趴在钉满钢钉的木板上背诉状,而且要背得一字不差。即使胜诉了,也要流放两千里之外。

  管你冤不冤,先打了再说。

  那么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规定呢?在我国古代的封建王朝讲究三纲五常,“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我们都知道,古代的官员一般被尊称为“父母官”,也就是当官的如同百姓的父母一样。如果百姓告官,那么如同子女去谋杀父母,这在古代是大不孝的。而古代提倡以孝治国,民告官是难以被允许的。

  明朝《大明律例·刑律·诉讼规定:“凡子孙,告祖父母、父母,妻妾告夫及告夫之祖父母、父母者[虽得实亦]杖一百徒三年。”同样的道理,如果在古代,儿子状告父母,妻子状告丈夫即使告赢了也要打一百下棍子,服三年劳役。

  如果不是有天大的冤情,几乎没有人愿意去告官。古代的草民只能乖乖地将冤屈吞到肚子里去,委曲求全地苟活一世。

  看着眼前老实巴交的张老五,张丹青无奈的笑了笑,或许在他的眼里和认知里,拦截官员的轿子只是打一顿板子,但事实上,打板子只不过是最轻的惩罚!

  但看着他一脸信誓旦旦的样子,一副挨板子也要为儿子伸冤的样子,张丹青不由得心肠一软,有些好奇的问道:“老人家,你是什么时候看到有人在江边抛尸的?”

  “早上天快亮的样子!”

  “隔着多远?”

  “80100步的样子!”

  张丹青微微愣了愣,也就是50/60米开外,他看见有人抛尸,并且一口咬定主持抛尸的是捕快吴大同,可看看张老五的样子,一副50多岁,走路都不大方便。古人平均寿命偏短,五十已是暮年

  便让人找来了一张白纸,简易的画了一堆符号,做成了个视力表,简单的给张老五测试了一下视力,发现他的视力非常糟糕……

  也就是说,早上天刚亮的样子,本就天色视线不好,再加上这个张老五视力上的偏差,极有可能是一种错误的视觉,误认为抛尸的便是捕快吴大同……

  简单的呵斥了张老五几句,张丹青有些微微不悦:“老丈啊,本来我也是愿意相信你的,可结果你也看到了,你这视力差的简直离谱,大早上天刚亮的时候,又隔着那么远,你说你看见捕快吴大同抛尸,县衙里却说当天已经被外派出去,去了庐州府办桉。

  如果真查明白了,当天的吴大同,真的在庐州活动过,你这不是给自己找难堪吗?”

  张老五捶胸顿足的又拍了拍大腿:“大人!我真没骗你啊,我儿子已经失踪好久了。

  这肯定是那个吴大同干的好事!他夺走我儿媳妇,当时我儿子就和他吵过一架,不是他还能有谁?”

  张丹青郁闷的看着眼前的这个张老五,脸上哭笑不得的叹了口气:“老丈,本官断桉讲的是证据,可不是臆测和乱猜!你这么说话我可不能认同!你还能不能提供其他的什么证据?”

  “大人这话说到哪里去了?这还要证据吗?他们俩有过夺妻之恨的矛盾,还吵过架,不是他还能有谁?!”张老五言之凿凿,显得理所应当!

  可再问他却又问不出任何有用的信息,更无法提供任何直接而有效的证据。

  张丹青默然无语,只好让人把这家伙送回家,并嘱咐他有任何新的发现,可以来报告。

  还没走几步,就听得合肥县知县前来迎接。并在县衙设置了酒菜为他接风。

  左右需要从他口中打探一些消息,张丹青索性来者不拒,便顺手推舟的答应了。

  这个合肥知县倒也是个可趣的妙人,一整席的酒宴,倒也没那么多50/60米开外,他看见有人抛尸,并且一口咬定主持抛尸的是捕快吴大同,可看看张老五的样子,一副50多岁,走路都不大方便。古人平均寿命偏短,五十已是暮年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段进行阅读!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