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警察赶到 见义勇为第2/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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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明见状,也只能无奈放下左手上仍抓着的弹弓与甩棍。

  好在旁边围观的行人以及金店内的店员都可以给他作证,证明他并不是劫匪,而是见义勇为的好市民,所以给警察说明后,误会便很快解除。带队的警官还亲自过来给他诚恳道歉与道谢,并夸奖了番他的勇气与本领。但最后还是严肃叮嘱他,以后遇到这种事,只需要及时报警就可以了,千万不要像这次一样,自作主张,把自己置身于危险中。打击罪犯,维护治安,是他们警察的责任。

  高明对这些,自然是全都点头应了,没跟对方置驳。不过他也就是口头答应,心里怎么想与以后怎么做,那又是另一回事了。他眼下并不想在这里多作耽搁,想及早回去,而且因为接连发生的事,他现在连午饭都还没来得及吃,所以只想及早脱身。自然不会跟警察在这里多争辨地浪费时间,何况他再是如何,也说不过警察去。

  见义勇为确实是好事,但也得分情况。像他这种情况,确实是十分危险的举动,警察自然不会提倡,更不会鼓励这种行为,反而要极力劝阻。

  但高明选择这么做,自然是事前已有把握,否则没有把握的话,他也不会轻易把自己置身于危险中。正因为他有防身的本身,又有攻击的一秒记住域名

  手段,自信能够靠自己解决这四名劫匪,才敢做这种事。

  他这人从小喜欢看武侠,深受影响,从小就有见义勇为,行侠仗义的想法。比如他小时候那次用弹弓打伤人,就是他看不过去一个高年级的学生欺负低年级的同学,所以便仗义替其出头,这才出手稍重打伤了人,差点儿被勒令退学。

  但被欺负的那个同学,他其实根本不认识,虽然那人也是跟他同一年级,但并不是同班。之前没说过话,也没有过任何接触,也就是同在一座学校又同年级,算是见过,但对方叫什么他都完全不知道。

  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他见到有人仗势欺人,欺负弱小,他便敢于替其仗义执言并出头。虽然最后的结果稍微有点儿严重与失控,但他对此并不后悔,而且还经常以此为豪,认为是自己小时候做过的一件最得意的事。

  其实他一上高中,就已经是到外地了,只是也离得不远,就在他们家乡的市里。不过因为是住校,也少了父母的管束。

  可惜的是,没了父母管,却有老师管。对于住校的学生,学校管得颇为严格。再加上高中阶段学习又特别紧张,而他当时上的那所高中也是市重点,基本都是好学生,所以普遍也没什么人惹事。

  高明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没人招惹到他,他也不会主动寻衅滋事地惹麻烦。所以高中三年,也是顺顺利利毕业,一度让他父母以为,这孩子长得懂事,变得乖巧听话了,因此对他的管束也宽松了些。

  高考填志远,他大学报了个挺远的地方时,父母也没有极力反对。

  可惜鞭长莫及,这小子翅膀也是真硬了,让他们想管也管不着。

  高明对于自己将来的打算与规划,其实也不是没跟父母说过,但父母对他的这些想法却完全理解不了。沟通多次都没办法,高明也就无奈放弃了,他跟父母之间是真有代沟,而且代沟很大,完全无法沟通,谁也说服不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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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如此,高明也就不管那么多了,干脆我行我素。他反正将来是会回归的,所以觉着自己现在放任个几年完全没什么。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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