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二章 第一个怪谈词条第2/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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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守誓者是最强的处刑人,他会被不公与绝望所吸引,当他出现的那一刻,罪人的丧钟便已然敲响。

  而当处刑者开始沉迷于力量带来的快感,开始寻找盟约的漏洞,试图以加护为自己牟利的时候,守誓者便会出现,对背弃了盟约的处刑者予以审判。

  而你,便是盟约的守誓者,天秤的代言人。

  权能:【加护】、【训练】、【契约】

  现世规则:【传承】、【不公】、【处刑】

  ……

  感受着自己身体中“燃烧”的火焰,冯雪长长的舒了口气,虽然怪谈的版本似乎和自己最初的那一版出现了一些微妙的差别,但想来应该是在传播过程中,被传播者所添加,并被大家所公认的“二设”。(就像灵梦的十万巫女,辉夜的尼特姬一样)

  当然,这些花里胡哨的传说对冯雪而言顶多算是“扮演守则”,他真正在意的,便是那三项权能与三条现世规则。

  权能,是指他能从这个怪谈词条中获取的力量,和标签中纯粹的知识不同,权能是真正的超自然能力,并遵循着与幻物类似的规则(设定大过天,特攻日神仙)。

  【加护】就是十条盟约中的七项能力,是他由【无】升华为【怪谈】后的传说所具现,有点像是英灵因为传说而获得的宝具。

  在凝聚怪谈词条后,他就真正拥有了这些加护,而非是依赖武学、知识、幻物之类的伪装,但相对的,使用加护时,他也必须恪守十条盟约,如果违反,加护就会失效,不过这种失效也是暂时性的,只要这个怪谈没有被人遗忘,那么他只要重新遵守盟约,加护就会再次出现。

  【训练】则是【教官】标签与传说结合后产生的特性,冯雪可以通过【训练】权能将自己所掌握的知识、技巧、能力甚至是权能传授给他人,但对方是否能学会、能学会多少,还是要看传授对象的契合度。

  最后【契约】这个权能,一方面来自于十条盟约的签订,但同时也有部分是源于【恶魔】标签的力量,它允许冯雪与具有智慧和知性的目标签订契约,只要双方在自愿(不能被自愿,不能有洗脑、精神操控等因素)的前提下定下契约,就能够发挥作用。

  契约的效力是无视空间与距离的,比如冯雪与处刑者签订“完成任务后能够获得与任务相匹配的硬币”的契约,那么哪怕冯雪身在无限城,契约也能将他的硬币传送到完成任务的人的手中。

  相比于作为力量的【权能】,【现世规则】则是冯雪不依靠门穿梭于两个世界的“手段”。

  【传承】规则源自“守誓者”挑选新鲜血液加入天秤组织的传说,当有“适合”加入天秤的人渴望力量与正义的时候,冯雪就可以选择降临到对方身边,与之签订契约,并教导对方,直至其成为一个合格的处刑者。

  至于这个“适合”怎么界定,基本就是遵从传说的设定,什么全家死光,又被仇人迫害,报仇无门;什么如出身贫寒,却有一颗善良、正义的心;又比如蒙受不白之冤等等等等,总之只要是符合流传“天秤”这个怪谈的人群认知的情况,就有可能触发【传承】规则。

  【不公】规则则是“最强处刑人”的传说,当出现了对于普通处刑人而言都异常棘手的委托;或者是还没被处刑人情报网覆盖的地区;又或者干脆就是事情比较急,其他处刑人来不及接单的任务,冯雪就可以选择降临并接下委托。

  最后这个【处刑】规则就更加简单了,看名字就知道,是源自守誓者对违背了天秤组织宗旨的处刑人处刑的传说,只要有处刑人不干人事,比如钻盟约漏洞、用加护为自己牟利,冯雪就可以选择降临,然后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惩戒。

  ……

  完成了对自己新能力的梳理,冯雪终于深刻的体会到了【怪谈】与【无】的不同,虽然他创造的这个怪谈本身就具备战斗力,但就【权能】的生成来看,老李那个嘎子偷狗,未必就没有【隐匿身形】、【无法捕获】、【对狗特攻】、【绝对偷窃】之类的强大权能。

  “果然,怪谈的世界真是深奥啊……”

  关于重拳这个,网上的说法非常混乱,很多营销号把泰森五百磅说成五百公斤,也有人把普【契约】这个权能,一方面来自于十条盟约的签订,但同时也有部分是源于【恶魔】标签的力量,它允许冯雪与具有智慧和知性的目标签订契约,只要双方在自愿(不能被自愿,不能有洗脑、精神操控等因素)的前提下定下契约,就能够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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