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4【朝鲜战役之尾声】第2/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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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事前因是这年三月二十八日,几封来自日本的书信被送到朝鲜,交与经理万世德。内容有关二十六年冬,明、日议和之事——书信表达了期望明朝遣人主持朝、日和谈,以此了结二十六年冬明廷‘派遣’茅(毛国科)、刘、陈、王四人来日本讲和之事。

  四位明使在日羁留三载,朝鲜并未派一使前往日本,而四使中的‘刘爷’已然病故,为避免酿成‘本帮之罪’,故报请了国君秀赖,差人送归其余三使。

  而四月十八,宁波的卫所报告一艘倭船来泊,船上还插大旗一面,上书‘平倭奏凯’,正是送毛国科等人归朝的大船,随船的还有刀枪、马甲、金盔、俱用箱盛以及日本王带给刑经略、金学曾书信各一封。

  毛国科简单汇报了他使日前后三年的情况,之后,浙江巡抚刘元霖、经理万世德,及经略刑玠都曾在奏疏中转引了毛国科的汇报。

  毛国科是四月十六搭乘至日本贸易的福建乌尾商船回国,但奇怪之处在于,他回国之后,因‘全无牌票可凭’,故使日之事迟迟得不到认定。刘元霖就在其上疏中写道:毛国科等执称二十六年十一月初五奉差宣谕,全无牌票可凭……但浙自壬子被倭以来,民不通番,倭不轻人……是以严防痛绝。

  到了九月十日,兵部亦覆刑玠、万世德《倭奴解送华人疏》——用间之法,兵家不废,下海之禁……毛国科自称宣谕,初无文凭,既解至闽,应听审明真伪,酌议功罪……但奸商高光国等人航海年利,宜从重究。

  高光国是徽商,手中有一面倭国给予贸易权的白绢旗,上有番号及年月,因他被重究,遂一并追解入官。

  直到十二月五日,兵部会审最终结果是:除了书、器进纳外,毛国科仍送经、抚两臣备查真伪,奏上定夺。另外,沿海省直移文督抚,严禁奸商阑出,以防窥伺勾引,并咨朝鲜国王提备釜山一带,毋令狡奴复觇(窥视)。

  朱翊钧允了兵部会审结果。但毛国科之事,历时半年多还未认定下来,其实他的事情本来明白无误,随同他一道回来的还有日本人喜右卫门和小大胜门两人,他们的口供也能作为旁证。实际处理起来却是一波三折,礼部尚书冯琪,前任尚书余继登卒于任上后,由礼部侍郎升任,他与刑玠同为山东老乡,朝中关系密切。

  就曾写信说道——初闻毛国科等返回,必自侈(自我炫耀)其游说之功,恐忌者且借以为辞。比见士夫都未有言及者,盖公论已定矣。军中间使,自是常事,贵如李宗诚,效如沈惟敬,尚不能止倭之不来,毛国科辈何能为?即使能为,郦生亦不损淮阴之功耳?

  刑玠对于毛国科之事颇有顾忌,在年初到四月间,毛国科等人回国之际,也正是和、战双方争斗最激烈的时候,再加上有心秉持公论的监军御史陈效突然身死朝鲜,他的回国,又恰好暴露的东征军高层曾经乞和谈之事,这对标榜‘东征之役专注剿’的刑玠来说,就是他亲口说过的‘如果臣有讲和用贿实迹,即斩臣于市,以证欺君辱国之罪’这不啻为一记重锤,故他写信给冯琦询计问策。

  到了朝鲜之战的后期,刑玠转而寻求和谈,因和谈是秘密进行,他虽报与了沈一贯,但仍然是瞒着万历皇帝。

  丁应泰第三次弹劾,弹劾刑部尚书萧大亨与科道张辅之、姚文蔚等人朋谋欺罔,经略刑玠赂倭卖国,及朝鲜的阴结日本。若是做实了毛国科的事迹,不就间接证明丁应泰之弹劾是对的。

  当时中路军的董一元和西路的刘綎接连吃了败仗,刑玠的压力不可谓不大,而这个压力就来自朝堂之上,主和与主战是朝廷两个阵营的标的,同样也是攻击对方的利器。

  杨镐、刑玠身后是以张位、沈一贯为主的主战派,丁应泰身后是以赵志皋为主的主和派,而和、战之争实质就是为党派谋利益,刑玠需要证明自己路线正确,来争取东征功罪的话语权。

  但这中间也不能忽略毛国科这么一个人,他在朝堂大佬的眼里,或许就是一白丁,但对于一介平民来讲,‘平倭奏凯’就是他人生当中的巅峰,是一段可歌可泣的生涯,就算不被当局承认,但草民的自我认定,也是需要通过别人的看法乃至当局的裁定才能确定标杆。

  直到十二月五日的兵部会审,最终结果依然是未能定下,也说明和、战之争依然没有最后结果。

  回过头来再看朱翊钧,他最后选择了息事宁人,不再追求真相。无论如何,日本已经撤军了,而朝堂需要安宁,他需要耳根子清净,所以,他采取了‘功疑为重,罪疑为轻’的法子,选择支持了刑玠,这样也维持了朝廷的体面。

  但是,朱翊钧固然不再追求真相,不代表别人也不对真相感兴趣。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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