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条约第2/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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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阮仁政带着最新修改的和谈条件,再度前往安沛,求见大明皇帝。

  朱由榔听完他说的话,立即拒绝了其中一条:“我们和莫敬耀只是名义上的君臣,朕无法要求莫家军返回高平。郑柞不想莫氏壮大,只能加快和谈进程。明军进驻的地盘,莫敬耀自然不敢再打的。”

  “莫氏壮大,迟早会进攻江南,我们又怎么能安心呢?”阮仁政道。

  “你们不会做好侦查吗?渡江打仗,岂能轻易成功。”朱由榔脸上露出一丝轻视表情,半渡击之,实在太简单。郑柞居然会怕莫家军渡江,实在不应该。

  阮仁政不置可否,这一条只能等待郑柞去决断。

  关于商船收税的问题,朱由榔摸着下巴想了一会,觉得确实不应该要求免税。现在郑柞能接受大部分和谈条件,只是形势所迫,如果没有长久的共同利益,撕毁条约也只是迟早的问题。

  把元江航道的收益分一点出来,有利于大家长期合作。但放任郑家对明商收税,也是不可取的。对方有一百种花招,让航道名存实亡。思考了一下,他提出最惠国待遇的概念。

  “何为最惠国待遇?”阮仁政好奇地提出疑问。

  “顾名思义,大明商人在安南做生意,在任何时间都享受最低税率和最好权力。比如你们对荷兰一艘海船课一百两税金,对大明同等海船不能课一百二十两。同样,以后安南商人到大明国做生意,也是一样的。”

  “商人在别的地方交多少税金,陛下也要管吗?”阮仁政感到非常惊讶,商人赚不赚钱,和朝廷又有什么关系?

  “当然要管,”朱由榔正色道:“大明商品卖到安南,税费太高价格就会更高,价格高就没有竞争力。这样大明的工坊就要减产,朝廷的税收就会降低。你说和朝廷有没有关系?”

  这个逻辑严丝合缝,让阮仁政觉得确实有理,互为最惠国,也不算丧权辱国,于是也初步答应了。

  至于其他条款,朱由榔都作出了一些让步。谈判本来就是漫天要价,就地还钱。一点都不退让,是不可能谈成功的。

  有了这样的诚意,和谈进程得以快速推进,双方很快就确定了最终方案。郑方以阮仁政为全权大使,在安沛签下国书,史称安沛条约。

  元江北岸形成三股势力并存的局面。

  上游是明军经营的安沛、越池一带,往下是宣光府、太原府,分别由武公悳和莫敬耀控制。再往下是谅江府、新安府,又由明军控制。

  武公悳意外发现,有明军和莫家军分摊压力,自己被郑柞揍的几率小多了。小败一场,除了要给大明天子上供一点钱,小日子居然比以前还好过。

  莫敬耀对朱由榔更是感恩戴德,如果没有明军来搅和一场,自己不知何年何月才能从高平大山里走出来。

  按一般惯例,面向河流下游,右手边为右岸,左手边为左岸。所以元江北岸也称江左。

  现在武公悳和莫敬耀都视朱由榔为江左军事联盟的盟主,简称江左盟盟主。他们决定团结在盟主周围,好好帮助他实现复仇大计。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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