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李煜其人第2/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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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明是个二世祖?不折不扣的二世祖……哎,可悲,可叹,可叹啊!”老先生毫不顾忌,倒是不怕得罪了眼前的这位,正儿八经的王爷。

  “你若再这样说我家少爷,就不给你喝茶,就连饭也没得吃!”李双双撸起袖子,走上前去,指着老先生威胁着。

  老先生赶紧抢过手中白茶,生怕被李双双这丫头给夺了去,“失言,失言,失言了!”

  张小山重新坐下,倒是也不曾想过拘谨,毕竟是李双双请吃饭,就当做是一个朋友宴请了。

  “嘉少爷在长安见过李煜吗?”张小山生怕李从嘉不知道李煜是谁,还把自己那珍贵册子拿了出来,指着署名问道。

  “小山姑娘,我不是与你说过吗?李煜就是一个贪恋美色,无耻至极,一个长在大院里的酒鬼,仗着自己写了些云呀,树呀,花呀,骗了不少的小姑娘!你可千万不要喜欢他!”李双双刚抬脚走了两步,又折回来,鄙夷说着。

  “先前不是说只是有些无耻吗?怎么现在是无耻至极了?你是不是很了解他呀!”张小山抬眸追问。

  “怎么会?只是听说的,听说的!”李双双故作镇静,又神不知鬼不觉地摆了摆手,又要去准备做菜了。

  “可……”

  “是有些无耻,我见过,就在长安宫中……身体不好,喝不了太多的酒,三杯即醉,就是写了一些不堪入目的东西……也不知道你们这种小姑娘家家的,怎么喜欢看他写的东西?”李从嘉在一旁叹道,又吩咐李双双赶紧去做菜,不要误了吃饭的时辰。

  听到李从嘉说这些,张小山才没一直抓住李双双而不放,问着“嘉少爷见过他?他生个什么模样,他是个什么性子?家世如何?喜欢什么?讨厌什么……”

  原来张小山已经沉浸到了如此地步,这些年,好不容易才见到一个李从嘉,一个见过李煜的人,她要好好问问,问问清楚。

  “不要急,不要急,慢慢问,只是见过几面,没深交,有些问题可能没有办法回答?他的确长在大院中,他很少出门,生的模样很是招女孩子喜欢,白白净净的,样貌倒也是有七八分的英俊,二十来岁,家中显赫,年纪轻轻就娶了一房,常年混迹在姑娘闺阁之中,方才写出了那些莺莺燕燕的东西来,性子确实有些无耻,但没有那么不堪,至于酒鬼,我倒是没看出来,但酒量确实小……其他的,等以后想起什么再与你说吧!”

  “这不就是一个浪荡公子吗?”老先生在一旁又发表自己的见解,照李从嘉所说,这李煜就是一个家财万贯,每日混迹青楼,喝了即醉的东西。

  “可以这么说!”李从嘉肯定着,稍稍点了点头。

  张小山稍稍眨了眨眼,轻嗅了一声,只觉混沌初开,但又没那么真实,故而微微皱起了眉头。

  “他一定很喜爱自己的妻子,绝不是你们口中的浪荡公子!”这一点,张小山十分确定。

  “晓妆初过,沉檀轻注些儿个。

  向人微露丁香颗,一曲清歌,暂引樱桃破。

  罗袖裛残殷色可,杯深旋被香醪涴。

  绣床斜凭娇无那,烂嚼红茸,笑向檀郎唾。”

  …………

  之后张小山轻吟了一首诗,满目水光,温柔至极,转而说到“我猜这是新婚燕尔的李煜和妻子的日常生活,晓妆只粗粗理过,唇边可还得点一抹沉檀色的红膏。含笑未唱,先露一尖花蕾船的舌尖,于是樱桃小口微张,流出了婉转如莺的清歌。到了场下的酒会,就又娇爽多了。小盅微啜似乎还不够过瘾,换过深口大杯拚醉,哪在意污湿罗衣?最传神的是,笑嚼着红嫩的草花,向心上人唾个不停,李煜很爱自己的妻子,才会做出这般事情来,这首词的词牌名也很有趣,叫“一斛珠”,又名“怨春风”“醉落魄”。”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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