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伯主于市集受刑,司徒在家里观政第1/3段
左伊姗姗来迟,司法衙门传唤的其他人员,均已到场。
姜聪让人搬了一把一套几具,让左伊坐在一旁,毕竟左伊是国主,不可能让他和原告一样站着在堂下,那样,脸自己都坐不安稳了。
“国主,原告之言,是否属实?”
让书佐读了一遍原告文书,姜聪向左伊发问到。
“所言属实!我认罚!”
“既不承认,来人呐,呈证据……呃,好,既然认了,法曰,杀人者死,伤人及盗者抵罪。
被告之一,左国国主,国主本为一国表率,却盗谷苞十根,数目虽小,却仅为口腹之欲,尤为可恨。
本司主做出以下处罚,盗谷罚五鞭,国主违法,倍之,共罚十鞭,并赔偿原主损失。如此处罚,国主认否?”
“原本就是我的过错,予一人认罚!”
说着,左伊从案几后起身,问明白了苦主是谁后,朝那人行了一礼,
“我为国主,竟为一点口腹之欲,盗了先生辛苦侍弄的禾谷,破坏了稻田,实乃大错,特此向先生赔罪,相关补偿,稍后便差人送先生府上。”
那农户连忙避让,直呼不敢,一点稻谷,受国主喜爱,本是幸事,全献给国主,还会让农夫自己受宠万分。
现在对簿公堂,不是农夫自己的缘故,他还是被一个差役呼唤上公堂的。
言下之意就是盗了几根谷苗的事,农夫没发现也不在意,假使国主秋后算账,也得原谅则个。
“好,国主如此资态,让人大慰,还请回到原位,我得继续宣告处罚决定!
被告之二,左国司法主姜聪,对原告所言之事,供认不讳……”
……
“案件已毕,书佐归档,以上处罚,散堂后立即押于市集执行,警戒国野,散堂!”
宣告完毕,姜聪也立即从主位上下来,对左伊行礼后,便依照左伊方才的表现,和那个农夫攀谈了一番。
实话说,在这个案件里,最担心受怕的还是这些个小人物,稀里糊涂的,就变成了国主的苦主,变成了指证国主、司法主这种大人物盗窃的人证……
差役们在衙门外的人群中,隔开了了一个通道,供公堂上衙役押着左伊两人出衙司。
说是押着,实际上和伺候着两人差不多,比如说,为了让作证的诸位国人安心,左伊决定一人赏赐一个陶罐,便是让这些差役们去买的。
也不是不能给更多,而是在此时,生产力及不发达的情况下,若是给点好的,这几人能不能完整的把赏赐带回家都说不定。
而且陶罐都算是此时赤穷人家里的大件了,说起来不可思议,但想一想,有一段时间,手电筒都算是大件家电,其实也和这个差不多。
出衙门这段路,左伊是拉着被盗田的主人一起走的,也给这个人出了个主意,乘着现在田中谷苞还嫩,打出“左伯都喜欢吃的谷苞”这称号,还能卖出去一些,积累点资本。
也正是左伊这种姿态,才让这些个社会地位低下的人,安了哪颗忐忑的心,也替他们阻拦了一些图表现,一心“报效”上司的下属,让这些人日后也能较为平静的生活。
原本去市集,是要以囚车押送的,但用囚车毕竟不妥,而如果用左伊等人原本的行辕,那也不像是在受罚,反而像去多,而是在此时,生产力及不发达的情况下,若是给点好的,这几人能不能完整的把赏赐带回家都说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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