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约克第1/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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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约克出生在帝国东边的一个村落里,父亲是个铁匠,但死在了一次流匪劫村中,是母亲一个人拉扯大的孩子。家里的那一点地根本不够娘俩过活的,所以母亲还会去给当地的男爵领主做杂活。

  要是比起帝国的北边和南边,帝国东边的丘陵地带根本就没有大的河流来运输资源,甚至没有北地的军事重要性高,贫穷几乎一直都只帝国之东的代名词。

  领民穷,领主自然也穷,无力组建军队解决山中流匪的当地领主,在遇到流匪劫村时唯一能做的就是打开城堡的大门,让领民们进去避难。

  在这种大家都清贫的情况下,邻里之间能给与的帮助着实有限。不过好在约克早早的就能分担母亲的担子,他也好养活,吃得不好,但总能有使不完的力气,好似天生就有异于常人的体格,小小年纪就能用父亲教给他为数不多的手艺给人修修刀具。

  当然,这也让约克成功在十六岁那年成为了男爵大人侍卫,还有一位骑士能教他骑马射箭。

  原本以为日子可以安安稳稳的过下去,可就在一年多前,帝国出兵北伐,他们打着扫平北地之王的旗号浩浩荡荡的向北边进发了。

  可是,军队出征是需要粮草的,是需要军饷的,而这些自然是从整个帝国里均摊出来。对于帝国其他富硕的地方来说,这点支出根本不算什么,他们不仅出粮,还出钱,可东边的日子不好过啊。

  那个冬天,约克为领主杀死了那头袭击领民多年的灰熊,干瘦的男爵赐给了他一匹马和一柄剑。不用再披着皮甲举着长枪的约克兴高采烈的赶回了家,可他离开家太久了,为了追踪那头熊,他在山里待了整整一个月,时间久到母亲没能等到他带回家的黑面包。

  他不恨男爵大人,因为他都见过男爵餐桌上的野菜和草根。在埋葬了母亲后,他决定离开家乡,他想看看为什么帝国的领民都如此艰难了,还要不断的对外发动战争。男爵没有留他,还给了他一件更好的皮甲和一袋干粮。

  他第一次知道帝国比武大会是在灰熊堡的城门下,一个衣着华贵的年轻人勒马停在自己的跟前。

  他当时正在想办法解决手里那块硬得跟石头一样的肉干,自己有马还有剑,他可以做自由骑士给自己赚点钱。不过这收入并不多,其他的自由骑士虽说武艺不及自己,但他们抱团取暖,对于雇主们来说,一次请一只队伍比自己一个个请要省事得多。

  年轻人告诉他,如果你乐意替我办一件事,那么我可以资助你参加帝国比武大会。

  本就一无所有的他什么事不敢干?他答应了。

  他随着年轻人身边的骑士训练,随着他来到了帝都,按他的要求参加了帝国比武,直到他在马厩外遇见了那个女孩。

  约克从头盔那细小的观察孔里再次看向场边观赛的女孩,他有些想要放弃那件事了。

  对方的里根爵士已经开始让战马缓步前进了,约克掂了掂手里的骑枪,轻夹马腹,坐下的马也开始往前踱步。

  场上的观众欢呼声越来越大,有人在为两连胜的里根爵士鼓劲,也有人为这位新人骑士加油。当然,更多人还是期待场上的两人赶快撞上去。

  马儿的步子越来越快,当再次经过女孩身边时,他看见女孩在向他挥手。

  他要赢这一场,脑子里没来由的闪过这么一个念头,他终于是将目光放在了系着蓝色丝带的枪尖之上。

  两人的距离越来越近,战马的脑袋都开始压低了半分,马背上的颠簸似乎对他丝毫没有影响。在双方撞上的瞬间,意识到这一击角度不对的约克竟然选择避开了自己的枪尖,而用自己的身体强行接下了里根爵士的长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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