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天赐晚霞留不住,无声落在佳人肩第1/3段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快速报错

  大盛朝。

  黄家村。

  秋风萧瑟,掠过平静的小村庄,干硬的田埂上草木枯黄,随风晃荡。

  雨水飘落,打在水面,荡起一圈圈细纹,打在金色的树叶上,旋转落下,打在破旧的茅草屋上,秋意袭人。

  远处牧童倒骑牛背,催促着老牛与小牛犊往小山村方向前进。

  好一派美妙的乡村画卷。

  只是雨丝透过破旧的茅草屋,飘落在黄廷晖的脸颊上,滋味却不太好受。

  “八月秋高风怒号,卷我屋上三重茅……”

  “卷个毛啊!”

  坐在破旧茅草屋中的黄廷晖抹了一把脸颊上的雨丝,咬牙切齿道。

  没错!

  黄廷晖穿越了,中的那种穿越。

  穿越到了一个叫大盛的朝代。

  这具身体的正主也叫黄廷晖,还真是百年修来的“孽缘”!

  只是一想到这“孽缘”,黄廷晖就觉得自己的胸口郁积着一口气。

  难受啊!

  若是穿越到了哪个豪门的公子哥身上。

  别说是豪门,就是哪个小地主家去,黄廷晖觉得都是能够接受的。

  无奈爹妈前后因病离世。

  家中仅有的一点家当都被这具身体的正主给霍霍光了。

  原打算要娶的那个邻村小媳妇,给正主霍霍跑了。

  当然,正主也不是没给黄廷晖留下什么“遗产”。

  比如说:欠邻村卢姓地主的几十两银子,同村徐大婶家的两只老母鸡,县城里刘寡妇的肚兜……

  一想到这里,黄廷晖恨不得一棍子把自己敲死过去,重新回到自己所在的时代。

  见过窝囊的家伙,还没见过这么废的家伙。

  百无一用是书生!

  连晚上偷鸡摸狗的事都能给人当场抓住了,真是没得救了。

  黄廷晖想着自己如果苟不下去,在下面碰到这哥们。

  别的先不说,揍他一顿是必须的!

  这个连狗见了都会摇头的混子,他给自己带来的唯一好处,大概就是有对好爹娘,这对夫妇拼尽全力把他送到学堂开蒙。

  这也让这家伙成了村里面唯一一个识字的。

  看着破旧的茅草屋,黄廷晖叹了一口气。

  如果“识字”的名头能换来几斗米,他是极为愿意的。

  别说什么气节、不气节的。

  饿啊!

  再说识遍县城赌坊,似乎也没有什么气节可言。

  想到这里,黄廷晖恨不得把下去的那家伙再溺死一遍。

  能把人生过到这等极致的混子,也是个人才。

  强忍住把自己敲死,下去暴揍这具身体正主的冲动,黄廷晖抹了抹那一脸的雨水,站了起来。

  “看看能找到啥东西,先填饱肚子再说,就算是下去揍那狗日的!”

米,他是极为愿意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段进行阅读!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