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有女长舌第3/4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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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小兰:“没办法,谁让你嫁给一个聋子呢,他不能挣钱,看来咱姐几个这辈子没有好日子过了。”

  董小艳:“就那个死张娟挣上钱了,不但挣上了钱还给她爸她妈在柳树市买了楼房,这个世上太不公平了,咱们也是女人,凭啥就她有钱咱们没钱?”

  董小凤:“弄死她,弄死她,她弄死了钱就归咱们了!”

  董小芝:“大妹快别说这些不吉利的话了,把她弄死了咱们也没法活,都认命吧。”

  又对董小艳说:“小妹,一会你回去别让你婆婆看见鱼少了,因为你一斤都没卖出去,她该怀疑是你给了咱们鱼。”

  董小艳满不在乎地:“大姐放心,人家张娟能从老于家捞几十万,我从老李家捞点鱼还不行吗。”

  ......

  姐几个一直扯到傍晚,董小艳才心满意足地骑着自行车回到了家中。

  进大门后正遇见婆婆从屋里出来,李母见她回来了便问她:“小艳,你出去了一天,鱼卖出去多少斤了?”

  董小艳:“我一直骑着车子吆喝到我大姐家那边,可是一斤鱼也没卖出去,都没人买。”

  李母听了过来朝鱼筐里看了看,不满地说:“没卖出去一斤鱼鱼怎么还变少了呢?”

  董小艳:“这个......”

  他本想告诉婆婆是自已拿了几条送给了爸爸妈妈,可是转念一想,觉得还是不告诉为好,如果告诉的话,担心婆婆会更生气,所以她就没有说。

  李母见她吞吞吐吐的样子,生气地斥责她:“没卖出去一斤鱼还变少了,撒的哪门子慌!你也太不实诚了,哼!”

  隔了一天,董小兰到街上的一家诊所看病,董小艳听说后也跑到诊所里照顾她姐。

  姐俩在诊所里聊着聊着,董小艳不知是出于嫉妒还是什么原因,居然又开始大肆诋毁张娟,向她三姐数落开了张娟的种种不是:“于峰的媳妇可会勾引人了,十六七岁就开始勾引一个又一个男的,她十七岁就被别的男人给整出孩子了。后来流产了,流产后又勾搭上了于峰,天天把于峰藏在家里养大汉!养来养去又整出个孩子,还没等结婚就憋不住了,生了孩子她就成了于峰的媳妇,天天在家里吃好的穿好的,成了于家的小祖宗;听说连老于头都让她三分,也不知对她是害怕还是喜欢,哪象咱们,天天正儿八经地过日子,反而又穷又挨骂!女人我是看透了,那就是越骚越无耻命反而就越好。”

  董小兰附和着:“老妹子她爱咋骚爱咋骚,咱们只管过咱们的日子。嗯,你刚才说你挨骂了,是谁又骂你了?”

  董小艳一撇嘴:“还能是谁呀,我的那个婆婆呗。前天我去咱大姐家那边卖鱼,送了几条给咱爸,没想到等我回到家里,那个老不死的婆婆看见我筐里的鱼少了,就冷言冷语地数落开了,说我一斤鱼都没卖出去还把鱼给弄少了。看人家张娟,想干啥就干啥,也没人管一管。”

  董小艳只知道向她三姐诋毁张娟的人格,发泄心中的不满,感叹命运的不公,却不想自已的这通言论被张娟的大姨给听了个一清二楚。

  原来张娟的大姨也在这家诊所里看病,听了董小艳的这通言论后,气得不行,于是偷偷地用手机告诉给了外甥女张娟。

  张娟听说此事后,气得七窍生烟:“这个该死的大舅妈,以后我非找个机会报复一下她不可,让她嘴贱!”

  第二天,李母以及李春俊、崔丽还有李洋和李超正在客厅里闲聊,突然,电话铃“叮铃铃”地响了起来。

  李母拿起话筒,电话是李春兰打来的:“妈妈在吗?我是大兰,想向你说件事。”

  李母高兴地:“是大兰呀。有什么事只管说,别吞吞吐吐的。”

  李春兰有些犹豫地:“这个......是这样,昨天小艳在李志民的诊所里和她三姐说了很多有损娟子人格的坏话,正好娟子的大姨也在里面看病,人家全都听见了,还把这事告诉给了娟子。小艳说的可难听了,什么十七八岁就和野男人怀了孩子呀,没和小峰结婚就憋不住了呀,等等,把娟子给气得要死。以后让小艳别再损娟子了,让她管好自已的她:“小艳,你出去了一天,鱼卖出去多少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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