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挑拨离间第2/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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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母接过鱼,嘴上虽然客气着:“你看你看,来了就来了呗,还买什么鱼。”

  可是她的心里,却直犯嘀咕:以往这姑爷来了,总是买一尺多长的大鱼,再不就是十多斤猪肉。怎么这次只买了一条这么小的鱼?

  于成宽见岳母看着手里的鱼出神,于是解释说:“妈你别看这鱼小刺多,可是味道却是非常鲜美,以后我再给您老买条更小的。”

  李母:“就这一条就够了,我怕吃的时候一不小心把鱼刺卡在喉咙里,那就麻烦了。”

  说罢提着鱼到厨房去了。

  客厅里,就剩下崔丽以及李洋还有李超三个人。

  于成宽见崔丽坐在沙发上正在给儿子剪手指甲,便悄悄地来到靠墙的立柜前,他轻手轻脚地拉开立柜门,瞪大双眼仔细地翻看着里面的衣服。果然,他看见了其中有一件茄克衫是自已穿过的,就挂在立柜里的衣挂上。

  他怒气冲冲地回到家里,扔下手中的公文包就对着李春兰大吼:“你这个吃里扒外的货!你老往那个聋子家里送钱,敢情那些钱和衣服不是你挣的呀。你是不是觉得不是你挣的所以你就不心疼,就使劲地往外扔?我看你也是个败家子!”

  李春兰被他给责骂得莫名其妙:“你说什么呢?给我大弟弟的衣服是你穿旧了不要的。我大弟弟一家生活困难,他又是残疾人,就算我这个当大姐的给他俩个也应该。哼,还说我呢,你老妹是健全人,你不也是大把地给她钱花吗。”

  于成宽:“我给我老妹钱那是因为她姓于,而那个聋子他是老几呀?”

  李春兰:“怪不得你一直反对我接济我大弟弟一家,感情是因为他们姓李不幸于。你也太偏心眼了!”

  于成宽:“我偏心眼?偏心眼的是你!我问你,你那个聋子大弟弟买台球案子的钱是不是你偷着给的?”

  李春兰听了后恍然大悟,他终于明白丈夫为什么生气了,于是辩解:“原来你怀疑那钱是我偷着给的。我明确告诉你,买案子那三千元是我小弟春俊出的,你别往我身上赖!”

  于成宽不依不饶地:“就是你!咱家除了你找不到第二个。你不承认也得承认,吃里扒外的那个人是你,就是你!”

  于成花在挑拔完哥嫂的关系后,还觉得不过瘾,又窜回位于南山下的父母家里,向父母起劲地拔弄起了二嫂的不是:“爸,妈,那个住在红松的李大聋子,两口子两个月前突然买了一个崭新的台球案子,花了三千多元呢,听说是二嫂偷着给的钱。”

  又说:“二嫂近来总是胳膊肘往外拐,三天两头地往她妈妈家里送东西,又是钱又是肉又是衣服的,送得比给你们的还要多。妈你们亏大了,以后,咱们得好好地管一管二嫂,别再让她往她妈家里送东西。”

  于成花卖力地挑拔着,可是自已的父母却一言不发,仿佛没听见。

  于成花见此很不高兴:“爸,妈,你们都听见了吧?咋都不说话?”

  最后还是于母开了口:“花花,你二嫂给不给她妈东西那是人家的事,和你爸你妈没啥关系;你还是省省吧,说的多了嘴会磨破皮的!”

  原来,于父于母并不喜欢这个老丫头,她每次回来不是说东家长就是说西家短,更别提关心和孝敬自已了。相反倒是李春兰,经常隔三差五地来探望自已,送吃送穿送钱不说,还时常嘘寒问暖。

  于成花见父母不理睬自已那一套,扫兴地自言自语着:“真是两个老榆木疙瘩,越老越糊涂。”

  说罢一个人悻悻地返回了红松。

  另一边,已经上小学六年级的洪婷婷这天捧回来一张奖状:“妈,姥爷姥姥,今天我们老师发给我一张奖状,夸奖我是三好学生呢。”

  李秀玲和父母见了乐得合不上嘴,李父翘着大拇指不断地夸奖着她:“这外孙女可真有出息,真有出息,居然得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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