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法庭较量第1/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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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日过完,于成宽便正式向民县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了孟建军。

  开庭的那天,于成宽聘请了一名律师,而孟建军同样雇了一名律师。双方在法庭上分左右落座,彼此一言不发,怒目相对,曾经的生意伙伴和朋友,终于反目成仇了。

  审判长是一名女法官,她留着一头乌黑的齐耳短发,秀气中透着端庄。

  待所有的人都已落座,她用清晰的声音宣布:“民县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原告为柳树市人于成宽,被告为民县人孟建军。原告起诉被告贪污了自已五十万元木材销售款,下面请原告宣读起诉书。”

  于成宽的律师用手扶了一下鼻梁上的眼镜,从桌子上拿起早已准备好的起诉书:“被告孟建军在今年九月十日,得悉原告于成宽因生意太忙,没有时间去泥叉成达建筑工程公司孙连仁处收账,于是便主动要求替原告去取货款。于成宽对这位孟建军十分信任,便派他去了泥叉。一个星期后,孟建军在取到了货款之后,却并没有把款子给于成宽送去,反而私自把那笔货款带回民县的家中,以后陆续投资到自家开办的东阳木器厂里。于成宽在好不容易找到孟建军后,被告不但否认自已贪污的事实,反而称孙连仁根本没有给自已钱,称自已投资建厂的资金全是从做木材生意中得来。于成宽在催讨无果的情况下,只得对孟建军提起诉讼,希望法官能依据事实,作出公正的判决,判决被告孟建军立即返还五十万被其贪污的木材销售款。”

  女审判长在听完于成宽律师的起诉书后,把脸转向孟建军这边:“被告,你可以答辩了。”

  孟建军的律师:“原告一口咬定我们的孟先生贪污了他的巨款,这只是他的猜测和一面之词。据我所知,于成宽委托孟建军到泥叉替他取款这是事实,可是当孟建军千里迢迢地赶到成达建筑工程公司后,总经理孙连仁却以种种借口拖延,我们的孟先生在泥叉苦等了一个多星期,也不见孙连仁有任何还款的意思。由于孟建军早就在本县郊区租下了一块地皮,打算建一家木器加工厂,于是在替于成宽催讨无果的情况下,独自一人返回了民县,继续兴建自已的厂房。且建厂所需资金全是自已这几年做木材生意所得,没有贪污别人一分钱。”

  于成宽听了对方的辩护后,愤怒地大声反驳:“一派胡言!按你说的意思,你们孟建军反而是个清清白白的正人君子了?是我冤枉他了?明明是孙连仁把五十万货款亲手交到了他的手上,现在反而一口咬定人家没有给你。但是谎言毕竟是谎言,任何狡辩都无济于事。”

  他停顿了片刻,又说:“看在你我多年朋友的情份上,如果你乖乖地把那五十万货款返还给我,我可以不再追究你,否则你的下场会很惨。”

  孟建军听了这话,不但不领于成宽的情,反而冷笑:“你是在威胁我?你口口声声说我贪污了你的货款,有什么证据?如果没有证据的话,那么每一位拿不到货款的生意人,他朋友也恰好帮他去要过帐,那么是不是就可以认定帮他要帐的那位朋友,肯定是贪污了自已的货款了呢?”

  孟建军的冷嘲热讽和薄情寡义彻底激怒了于成宽及其律师。

  于成宽用手猛地拍了一下面前的桌子:“孟建军,看来你是不见棺材不落泪,不撞南墙不回头。你个狗娘养的!”

  孟建军:“我是狗娘养的,那你是什么养的?婊子养的吧?!”

  于成宽:“你这个连狗都不如的王八蛋!就算条狗也会对主人摇头摆尾,而你只会忘恩负义!”

  审判长见双方情绪激动,场面即将失控,连忙劝阻双方:“有理说理,就事论事,不要故意刺激对方,更不要骂人。”

  接着她又问于成宽:“你说被告贪污了你的货款,有什么证据吗?有的话请当庭出示一下。”

  于成宽的律师:“我们手中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被告确实贪污了货款。其一,泥叉市成达建筑工程公司的总经理孙连仁自愿来本庭当证人,现在他就在法庭外面等候;其二,孙连仁在把那笔货款交与孟建军时,为防万一,用录音笔暗中录下了双方的谈话。”

  说罢,他从于成宽手中接过那只录音笔,交与法警。

  那孟建军听了此话,又看到那支录音笔,目光立即暗淡下来,就象一只泄了气的皮球。他心里暗骂:孙连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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