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这是花姑娘不是东西第2/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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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己已经是废物一个,只有远离三郎,才能让他没有牵绊,没有包袱。

  江龙已经彻底失去了人生目标,所以,未来的目标也就定下了。

  远离火潮,前往土艮佛国,当个比丘了此残生。

  ......

  火潮文风昌盛,文人雅士最喜诗词,才子佳人沉迷歌赋。可以说现在的火潮,处于一个文化复兴时代。

  灵祝自然也是喜欢诗词歌赋的。

  徒弟所说的诗词,已经成为她最喜爱的诗词了。她从来没听过如此唯美的诗词,不比任何一首现在流行的诗词差,趁至已经不是当前流行的诗词可以比拟的。

  这首诗,完全可以吊打原界的任何一首诗。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桃花盛放漫山遍野,色彩鲜艳红红火火。如果娶了这个姑娘,和和美美成就家庭......”

  她完全沉浸其中不可自拔,就像一个孩子得到了喜欢的玩具,爱不释手。

  自己终于解脱了女孩的魔爪,江狐心中暗想,师父之所以能有今天的段位,果真不同常人,学霸和学渣的区别就体现出来了。

  赶了几天的路,江狐发现这里不仅仅有广袤的荒漠,许许多多的的火山,还有诸多古城。

  残垣断壁,风吹雨打,早已残破不堪。

  火潮本就是修行火属性原力的国度,这和火潮的地势有着极大的干系,空气之中弥漫的都是火之原力。

  渐渐走到了人烟之地,偶尔还会遇到小村小镇。

  火潮的水土人情与水门略有不同,吃的偏辣,重口味,爱吃酸,民众十分尚武崇文,性格比较刚烈淳朴。

  这里的地域很热,四季如夏,只有冬天的夜晚较冷,因为炎热的缘故,这里的人们穿的很少,普通民众大多是露胳膊露腿的。

  所以,看到平民百姓的女孩露胳膊露大腿,就是一道靓丽的风景。

  记忆之中的水门,吃的比较清淡,民众崇文好武,比较知书达理,女孩的穿着十分保守......

  这个世界的异域风情,使人百看不厌,似乎处处都是风景,处处都值得留念。

  现在已经远离了大荒,这里是茫茫一片草原,偶尔有树木山林,野牛羊群。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马车穿梭在曲径小路之间,偶尔遇到挑担的大叔大婶,背着包裹的匆匆行人,都会好奇的打量一二,还有——穿着暴露的女孩。

  这里的人身上穿的衣服很朴素,简直不能算是衣服,而是一块破布。男性大多都是光着膀子的,丝毫没有影视剧中普通百姓的模样。

  灵祝隔着门帘,都能感觉到徒弟正用火辣的目光,在看着田地里干活的女孩。

  简直臭不要脸,无耻至极。

  “小狐狸,别看了,再看我把你眼珠子挖出来喂狗!”

  江狐缩了缩脖子继续老实赶路,遇上这个师父,简直就是秀才遇上兵,有理说不清,各种威逼打压加恐吓。

  这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啊。

  “对徒弟都那么凶,以后看谁敢; 这里的地域很热,四季如夏,只有冬天的夜晚较冷,因为炎热的缘故,这里的人们穿的很少,普通民众大多是露胳膊露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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