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关键证据让张法官低头第1/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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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秒记住本站:97xsnet这天,在局子里,民警将一位女孩领到张法官面前问:“张法官,认识她吗?”

  张法官说:“认识,她是川香园饭店的女服务员。”

  民警说:“那就好,服务员,你对张法官说说。”

  女服务员就说:“青梅姐在我们饭店打过工,对人非常好,所以她来吃饭我就特别留意、关照。那天晚上,我一直站在二楼的楼梯口,我听到青梅姐那个包间里有杯子摔碎的声音,就进去看,第一次没看到什么,第二次我看到张法官骑在青梅姐的身上”

  张法官的脸一下就黑了下来。他用指头指着服务员破口大骂:“你简直是血口喷人!你看见了,你咋就没录像呢?没有录像你就是诬告,我要让你坐牢的,你给我好好的等着!”

  女服务员哪见过这阵势,再听到要让她“坐牢”,一下子就吓得浑身抖动起来。

  民警只好把服务员带了下去。

  看来,张法官还是嘴硬如铁。民警面面相觑。

  唯一的办法就只有找到那个内裤才能让他低头认罪了。

  好在内裤终于找到了。

  果然,从张小萍将青梅的内裤交到办案民警手里那刻起,案件就急转直下,势如破竹。青梅的内裤上有张法官留下的星星点点的斑液,死不认账的张法官一听内裤找到,他那颗高昂的头颅就慢慢耷拉下来,软软的陷在两个肩膀之间。

  通过一定程序,民警用合法的手段采集了张法官的体液。

  过了几天,dna鉴定结果就出来了,内裤上的斑液与张法官的体液完全吻合,也就是说,内裤上的斑液正是张法官留下的,千真万确,万无一失。

  接下来的事就顺利多了,张法官无心抵赖,就交代了作案事实。

  案件进展很快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公安机关就将案子转交给了检察院。

  随后,检察院就对张法官进行了公诉。

  作为当事人,青梅害怕暴露“身份”,就放弃了精神赔偿等民事权利,只由检察机关和法院追究张法官的刑事责任张法官总算可以绳之以法了。

  这时青梅的身体已经完全恢复,陈鹏飞给她办理了出院手续。

  青梅被欺凌,陈鹏飞的内心非常痛苦,但他脸上一点都没表露出来,他怕自己稍有脸色,就会让青梅破碎的心再遭重创。可是,他心里的苦水一直在往上涌,他就咬着牙,强迫自己,涌上来一股苦水就咽下去一股。

  陈鹏飞将青梅拉回龙岗花园,就独自喝酒去了。

  他没有邀请青梅跟他一起去喝。

  川香园饭店成了他的伤心之地,他决定此生再不踏入川香园半步,他就又回到祥云酒店去喝。虽然他曾对祥云心存芥蒂,但自从孙志勇与他“冰释前嫌”后,他对祥云就再无成见了。

  依旧是十五年陈酿西凤,

  依旧一杯一杯的下,不一会儿,陈鹏飞脸就通红起来。

  眼看一瓶酒下去了半瓶,服务员担心的过来提醒道:“先生,你不能再喝了,再喝就醉了。”

  陈鹏飞粗暴的说:“你不要管。”

  服务员吓得赶紧闪开了。

  当剩下的半瓶又下去一半的时候,陈鹏飞就一个“前栽”趴在桌子上不动了。看来陈鹏飞也就六七两的酒量。主要是一个人喝酒容易醉。服务员又过来了,她推了推陈鹏飞去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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