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二章:计破通缉令第1/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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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曾经的“为”是修为自己之意,如今的“为”,却是为了自己的意思。

  反而,那原版的修为自己,甚至已经不常听见了。现在的人们,钱是赚不够的。乘人之危,此为不义。

  甚至或许留下单单几千元的资金,就能让对方的家人不至于没饭吃,起码还能活的下去。但即便这种“小事”,对于那些逐利的商人们来说,也是不会这么做的。此为不善。

  不过,在不久的将来,那些保持着一颗正直善良之心的人,也都收到了他们应得的回报。

  汉江集团旗下的子分公司、工厂和实验室,无论是未倒闭破产的,还是已经倒闭了、破产了的,在账户中,都突然多了一笔巨额资金。但这资金并不是从之前熟悉的汉江集团总部户头发出的,而是一个陌生的户头。

  而转账的说明上只有两个字:反击。

  ……

  那些工厂、公司和实验室的管理者从开始到现在,都已经憋了一肚子的火气,但这些火气却无处抒发,最后也只能变成慢慢吞噬自己的希望。可账户中突然多出的这笔资金,不仅仅能填补亏损、在价格战上予以反击,甚至还有非常多的结余,给了他们其他的操作空间。

  而凌易也正式对江胜天的资本通缉令应战,他一直留存着的杀手锏,在他的资金从套牢中脱离开之后,就随时可以使用了……

  在很早之前,凌易就发现了资本通缉令的命门所在。之前说过,这所谓的资本通缉令,实际上只是一份合同,且是一份有着法律效力和行业约束力的合同。而之所以资本市场上几乎从不出现,却还是有着鼎鼎大名,也同样是因为这是杀敌多少,便自损多少的合同,上不封顶四个字可谓是让人们不敢去触碰。

  合同上说明,自己拉垮汉江集团几分,三胜集团二倍奉还。

  这,就是可以供凌易操作的地方。

  想到这里,凌易微微一笑,开始觉得未来的几天会非常有趣。

  他先是打了几个电话给一些不知名的公司,实际上都是属于汉江集团的关联公司,但其不论是董事长、股东,还是法人代表都与汉江公司毫无关联。在很久之前凌易就和他们打过了招呼,要完成这一招,手里的资金必须是流转起来的,不能同一笔钱循环流入两个账户。

  这一招,道理其实非常简单——就如同资本通缉令所要求的一样,凌易通过将自身的亏损转化为他人的盈利,来让“他人”获得资本通缉令的奖励。这套机制行使起来非常简单,只要避开了疑点,可操作性非常高,一共需要三方同时操作。

  凌易先是通过A公司向汉江集团下达订单,然后B公司通过拉低价格,将A公司的订单抢走。此时,汉江集团的账户流水上就是订单取消后迎来亏损,而同时因为是B公司的抢夺造成汉江集团的亏损,所以按合同来算,三胜集团必须给B公司等同于汉江集团亏损数额的资金。

  在这一圈之中,A公司、B公司、汉江集团,其实只是形成了一个大环,对汉江集团来说,并没有任何的亏损,但在银行流水和实际流程上,确是符合资本通缉令所需的一切要求的。

  而这,就是这个合同的漏洞所在了。

  如果A公司定下的是天价,那按合同来算,汉江集团损失的也是天价,所以那江胜天也必须赔予B公司等同于订单的价钱。

  也就是说,在这资本通缉令之中,凌易还能不赔反赚。

  当然,这天价也不可能是真正天价,只是比寻常价格,要高上不少。

  其实,这资本通缉令落到自己的头上,这是让凌易非常意外的一件事。首先就是因为这个漏洞其实非常明显,在资本市场初见雏形的时候使用,还可能达到一击毙命的效果,但如今商场的体系和对于同类问题的应对方法,已经形成了一套理论了,就算是一般的商人,也都应该能够想到这一点的,至于江胜天为什么会突然来上这么一手,着实是让凌易没想到。

  不过,在薛冉冉告诉凌易,他被发了资本通缉令的时候,他除了意外之外,也并没有什么慌张,这也是因为他对于这个所谓的通缉令确实并不惧怕。若不是从中突然生出了秦观、苏蔓这两号人物,让凌易暂时失去了一阵汉江集团的决策权和执行权,他早已经将这资本通缉令化解开来了。

  虽说不论江胜天是怎么想的,对凌易来说这其实是个好消息。仅仅最近三天,几乎emsp; 如果A公司定下的是天价,那按合同来算,汉江集团损失的也是天价,所以那江胜天也必须赔予B公司等同于订单的价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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