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我叫老宫第1/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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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月过去了

  两个月过去了

  骷髅洞中的秦风已经换了一副模样,骷髅堆里有不少保存完好的衣服。为了不让人看出来,秦风东拼西凑按着影视剧中侠客的样子挑了一套自认为吊炸天的衣服。

  一件白色的内衣,黑色的长裤,外套一件青色的长衫,腰上系着条暗红色的腰带。还骚包的选了一个暗红色的大斗篷,一块黑色大围巾将自己的面部围起来头顶上面又系了根暗红色布条,浑身上下只漏出一对无神的小眼睛,俨然是cos了一套西洋忍者的服装。

  骷髅洞中的骷髅已所剩无几,虽然骷髅也会缓慢的复活但毕竟比不上秦风这个骷髅屠夫的速度。与骷髅相处的太久有些厌倦了,能从骷髅身上获得的能量也大不如前。现在的骷髅在秦风的眼里已经人老珠黄不再是心中曾经的小可爱了,不能再刺激出秦风的热情。

  今天是秦风打算离开的日子,他要去山外的世界了解了解情况,毕竟自己那张价值一个亿的彩票就只剩一个月就要过期了。不过离开前还是得和洞内的骷髅告告别。提着短刀秦风又直奔洞中骷髅的菊花而去。

  刚入山洞,秦风耳中便传来一阵打斗声。

  “谁会来这鸟不拉屎的地方?同行?还是骷髅们为了抢姑娘内斗了?”,为了不暴露自己,秦风没有点亮自己的钛合金狗眼,只是小心翼翼的摸索着进了山洞。

  拐弯处的洞壁上,火光正投射出一个黑色的身影正在骷髅堆中上下翻飞。

  秦风不喜欢拿火把的人,更不喜欢拿着火把会武功的人。

  不过现在他也自觉有一把刷子,再加好奇到底谁这么无聊想抢自己的地盘来踢馆。便又鬼使神差的又往前走了几步,趴着洞口的石头往内偷看。

  洞中一个矮了秦风一个头约莫十三四岁的少年,一手举着火把,一手握着一柄三尺长宝剑正在骷髅堆中灵活的窜梭。手中的宝剑或劈或砍或挑或刺如跳舞一般华丽飘逸。

  “这就是这个世界的修士?”,除了那个猎人大汉,这是秦风看到的第二个这个世界会武功的人。似乎也不是很厉害嘛,虽然招式华丽要论速度比自己那一招鲜却是要慢上一点。

  “谁?谁在门口”,那长发少年看见洞口一个破烂的小斗笠在那里伸伸缩缩已经是发现了秦风。

  跑?还是不跑?这是个问题。

  如果跑的话他会不会追出来,虽然感觉自己似乎更厉害一点点但是毕竟没有实战过。那手中的火把也是个威胁,对方急了像猎人一样的扔个火把在自己身上自己不就成了一个活蜡烛。

  不跑,不跑被认出了来了怎么办?

  做了一刹那的思想斗争,秦风还是决定留下来。跑对方多半是要追出来,不跑和对方拉近距离,以现在自己这副打武功的人。似乎也不是很厉害嘛,虽然招式华丽要论速度比自己那一招鲜却是要慢上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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