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忘野百合第1/1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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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渐渐的,东家串、西家跑已经满足不了天煜这匹小野马的要求。他的足迹开始走向农场那浩瀚无边的大草原。

  一年之计在于春。哪里的春天都差不多,草色遥看近却无。作为农场,这里主要是发展畜牧业。所以为了提高牧草质量,每逢开春,都会放火烧荒。这样的草原最容易在一大片草木灰的黑色中看到绿色的一片片。走到近处,清晰可见那一颗颗嫩绿草芽,叶子翠绿,而接近土的一小段还是洁白如玉,好似刚刚沐浴过的少女纤细的玉臂。

  如果春天的草原只有草也就单调了。他们旁边有刚刚冒尖的杨拉罐,可以拔出来吃。有小狼毒,大狼毒,还有太多说不出名字的小植物一起从土里向外钻。被关了一冬天,又冷又冻,好不容易熬到出头之日,那就争先恐后的长吧。

  与矜持扭捏的春天相比,天煜更喜欢生命力极为旺盛的如火的夏天,多年以后,天煜依旧最喜欢夏季。

  天煜最喜欢草原的夏天,夏天的草原。用什么样的词汇形容夏天的草原都不为过,又都不够。

  辽阔无边,浩瀚如海,绿意葱葱,浑然天成。

  早晨,迎着美丽灿烂的朝阳,漫步在草原上。草原的土地是松软的,就像踩在大自然鬼斧神工才能编织出的翠绿、柔软的地毯。晶莹剔透的露珠在太阳的照射下闪闪发光,熠熠生辉。天煜常常会脚上穿着妈妈给自己做的布鞋,有时脚趾都顶破了鞋子,天煜印象中,他妈妈一直给他穿的都是小的鞋子一直都很挤脚,以至于后来天煜的大脚趾关节都有点变形。

  天煜的鞋子走过的地方,草叶上会抖落千万颗珍珠,于是鞋子湿了,于是鞋子就越来越干净,于是裤子湿了,于是就觉得十分凉快,万分清爽。

  草原有一个”生物圈”,而天煜的到来也许是最不受欢迎的那一个。

  小狼毒长大了,顶着红红的一堆火柴头随风摇曳。大狼毒也长大了,舒展着神圣不可侵犯的叶子,没人敢去冒犯它,据说有剧毒。狼毒无论叶子还是茎干里都充满了白色的浆液,总之听大人说过也听别的小孩子讲过狼毒有毒的事,天煜对它敬而远之。

  实际上在这片大草原上有太多的中草药,那时没有环保意识,年年都有人挖药材晾干卖钱,但可能还是挖药材的人并不多,并没有受到太大破坏。还有柴胡,防风,等好多药材,天煜也挖过药材,所以也算能如数家珍。

  这里的草原真的是聚宝盆,但在夏天对于天煜来说她就是他的巨大的天然游乐场,他乐于奔跑在这片怎么都跑不到头的草原上。他不在乎鞋子裤子被锋利草叶,长满荆棘的蒿子划破。一个人,就一个人可以在草原上玩一天,然后在天黑前回家。父母对他的管理就是没有管理。

  天煜喜欢草原上的野花,但有几种卓尔不群。马兰花,一簇一簇,有的含苞欲放,有的舒展着自己的手臂,蓝的让人心醉,和蔚蓝的天空,洁白的云朵交相辉映,尤其是从远处看,她们常常会组团出现,蓝色的一片,那么醒目。

  最能引诱天煜的是这片草原的花魁——野百合。曼妙的身姿很是纤细,红色花瓣从前面向后弯弯行成一个圆,每个花瓣都是如此,便形成了一张美丽的、圆圆的少女的红扑扑的面庞。颤颤巍巍的花蕊更是似乎可以摄人魂魄,让人神魂颠倒,如醉如痴。

  天煜的伙伴们说过她的根烧熟可以吃。于是天煜不止一次残忍摧残了美丽无辜的野百合,挖出了她洁白的“心脏”,用火烤熟了吃掉。多年以后还觉得太过残忍。

  天煜爱他的天然游乐场,更爱他的野百合。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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