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连珠箭第1/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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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射杀这个匪徒之人正是王慎。八一??W≥W≈W≤.=1ZW.CO

  刚才他一交叠到土坑里,惊动那群守着泉水抢劫过往百姓的土匪。正当他要走出去的时候,却不想前面站起来一个女子。

  想来那软妹子应该是误会她暴露身形,被贼人现。

  在千钧一之际,王慎忙又勾下身子冷眼旁观,寻思着等土匪抢劫那女孩子之后,自己乘他们不备悄悄逃走。也因为,这一幕他从头看到尾看得囫囵。

  实际上,这事他既不打算管也没有那个能力。可是,眼见着这相貌俊俏的女孩子就要被人蹂躏,王慎心中一口热血涌起。

  他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一把抢过地上干尸的弓,搭上一支箭就朝那个扑向古装小美女的土匪射去。

  在现代社会,王慎是个成功人士,喜欢画画,喜欢军事历史,喜欢体育运动,尤其是骑马和射箭,在他看来,开弓放箭才是男子汉的运动。

  他本不缺钱,买的器械自然精良,请的弓箭教练也是前国家队主力,听说还拿过全运会第六名,当然,学费也不便宜。有良师指导,加上本就嗜好此道。几年下来,百米之内不说例不虚,上靶当不在话下,要知道一百米之外的箭靶子看起来已经是个小黑点了。

  其实,生在天朝对于军史爱好者来说简直就是个悲剧。私人持有枪械是重罪,玩弩要进看守所吃牢饭,就连收藏冷兵器也的偷偷摸摸不能开锋。

  现代弓、传统弓玩得多了,整天射死靶子总归不过瘾。打猎……现在这山上哪里还有野物。一不小心射到保护动物,一辈子就完了。

  只因为实践的机会实在太少,王慎的手痒的厉害。

  刚才他一冲动,一箭射杀了一个匪徒,心中一呆,有声音在大喊:我杀人了,我杀人了,我杀人了!爱阅app完整内容

  当下就有丢掉弓逃跑的心思。

  但是……但是这心中怎么有一种压抑不住的兴奋啊?

  肾上腺激素大量分泌,脑子里嗡嗡着响,眼前一片血红,身体仿佛已经不受控制。

  “杀杀杀杀,杀人的感觉好爽,实在是太爽了!”

  看到王慎突然站起来,众匪俱是一呆。然后齐齐出一声喊:“古头儿,老辛被这厮射杀了!”

  就在这个时候,又是一箭射来,正中一个匪徒的胸口。直接射穿他身上的薄皮甲,钉进心脏,只留短短一截尾羽在外面颤个不停。

  那人眼神一白,身体就如同米口袋一般软到在地。

  又有人在喊:“孙二死了,孙二死了,贼子射得好准。”

  话音刚落,第三箭又来,从一个匪人的脖子射入,箭头带着在颈椎骨上摩擦的声音截断大动脉,劲急的人血标出两米,喷了众人一头一脸。

  顿时,土匪们乱成一团。

  隔这这么远的距离,前方土坑里站起来的那个汉子一箭就能收割一条性命。要知道,双方距离大约五十步。看起来好象不远,其实也就是一个小黑点,甚至连对方的相貌也看不清楚,更别说准确射中目标了。

  如此射术只能用神乎其技来形容。

  这群匪徒总共六人,转瞬之间就被人射死三个。他们又没有带弓箭,在远程兵器的射程中只能被msp; 那人眼神一白,身体就如同米口袋一般软到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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