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郢都两少年第1/3段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快速报错

  荒历九十九纪七百三十二年春,郢都。

  作为中州七都十二城之一,楚国的国都,城内繁华无比,不说其他,就占地面积和城市居民而言,便已冠绝中州,称作中州第一城也不为过。

  郢都中,不仅仅有毫无修为的普通人,更有无数修士混居在此,楚国对于修士的态度非常好,只要不是确实十恶不赦的那种,楚国对于他们都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是一旦到了楚国的国土上,任何修士都要遵循楚国制定的规则,其中最为突出的一条便是“修士犯法与庶民同罪”,所以楚国成为中州为一个修士与平民地位等同的国度,便是朝中半壁也近一半为平民。

  郢都西城区最繁华的永华街上,两个少年在其中乱逛。

  一人衣着光鲜,眉清目秀,唇红齿白,一看便是位富家公子,而另一位少年却完全不一样,灰色的粗布衣裳,但是肤色偏黑,表情十分肃穆。

  “木头,你说如果我们都是万法境或者碎空境该有多好,那么我们就可以在天上飞来飞去了。”富家公子突发奇想,“到时候我们在云上建造两栋房子,你一栋我一栋,然后我们就可以在云上周游中州了。”

  外号木头的少年郎翻了翻白眼,“陆教习说万法境和碎空境只能够短时间的浮空,想要在天上飞来飞去不太现实,况且云是雨水的家,你把家建造在别人家里干嘛?你个笨知了。”

  “他又不是万法境或者碎空境,他怎么会知道万法境或者碎空境不能在天上随意的飞来飞去?”知了反驳道。

  “他是教习,而且是在郢都文院在册的教习,可比我们见多识广。”

  “那也不过是一个文教习而已,见识能有多广?整天说些没用的,什么我们楚国的历史沿革啊,我们中州的形势变化啊,什么伟人处事的方法啊,哼,那都是什么年代的东西了,估计是从他祖师爷一直传下来的吧?等我长大了,我要成为一个的学行者,然后把他叫来,让他来听我上课!”少年的想法总是和常人不一样。

  旁边有个行人闻言侧目看了眼两人,有趣的少年郎啊。

  “刚才不是要成为大修士么?”

  “那不一样,不冲突。”

  “你开心就好。”

  两人边走边说些没有营养的废话,走出永华街。

  今天本来是知了之前无意间听父亲和他朋友醉酒闲聊,聊着聊着就说到醉仙街什么“月离仙子”怎么怎么好看,能够顶无数个“小红桃”,他也十分好奇所谓的“月离仙子”是谁,“小红桃”又是谁,于是带着一个小厮,去木头家中,两人一起在小厮的引路下去见识见识。白日里,“月离仙子”所在的美人阁正阁并未开门,两人大失所望,只是看着美人阁外阁精致文雅的环境和众多文人墨客在此地高谈阔论,两人都觉得“月离仙子”大概是一个很文雅的学士。出了醉仙街后,打发了小厮,两人又到永华街酒仙楼外,听说那里有全郢都最好喝的酒,名叫仙人醉,喝了之后,仙人都会醉倒,只是他们年龄还小,不能够进去,只能在外面眼巴巴的看着,最后只能照旧回去了。

  自从有一回听陆教习说被称作中州剑道第一人的问天阁剑上人年轻时曾说过一句话“醉卧美人膝者最让人羡慕”后,两人便对于酒有了很大兴趣,在两人有过的臆想中,都有着这样的一幅画面:

  在一个偏僻的小山村中,数个彪形大汉在一个长得歪瓜裂枣的花花公子的带领下,上演着强抢民女的古老戏码,这时,从远方游历而来的一个青衫剑客,腰间挂着一个酒葫芦,见此情形,大喝一声:“兀那恶霸,光天化日之下竟敢强抢民女,吾乃剑客木头(知了),还不快点束手就擒!”几个恶汉闻言便抱头求饶,而那被抢的女子,更是说:“小女子无以为报,只能以身相许以报公子救命之恩”。自己则是潇洒回应:“有酒即可!”而后喝得伶仃大醉倒在姑娘的膝上沉睡。

  如此,岂不快哉!

  在两人的想法中,在大楚国境内,大概只有那种未开化的偏僻角落里的小山村里才会发现强抢民女这种事。

  知了的家在万福街,而木头的家在南安街,两人在万福街路口道别。

  楚国对于国民的住房有着明确的规定,普通居民只能建造、购买和居住民房,商人为商宅,官员为官苑,那些修士则是可以在朝廷允许的范围内建设宅邸。

  郢都作为楚国的国都,官方掌握了整座城市的居民基本信息。一栋房子的拥有者或者居住者变更了就需要去郢都城管所报备,因此,哪一座宅院属于哪个人,现居住者是谁朝廷都一清二楚。

  万福街和临近的两条街是西城区大商户的聚集地,当然也有外地的商户在此地购置宅院的。

  知了走到一家商宅,白日里,主人家在,这时,从远方游历而来的一个青衫剑客,腰间挂着一个酒葫芦,见此情形,大喝一声:“兀那恶霸,光天化日之下竟敢强抢民女,吾乃剑客木头(知了),还不快点束手就擒!”几个恶汉闻言便抱头求饶,而那被抢的女子,更是说:“小女子无以为报,只能以身相许以报公子救命之恩”。自己则是潇洒回应:“有酒即可!”而后喝得伶仃大醉倒在姑娘的膝上沉睡。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段进行阅读!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