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审案(三)第1/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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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既然你承认了,也就等于你认罪了。由于你是粮长,按《大明律》及《大诰》的相关律法,你可以纳粮赎罪。你可愿纳粮赎罪?”

  “愿意愿意。”齐鸿福忙不迭的说。

  “既然愿意,那我就一条条的帮你算算。告你强买田地的诉状是六十三张,按律杖三十,徙两千里。而按照户部颁布的‘纳米赎罪条例’可纳米三十石免罪。”

  其实何止是粮长,自洪武二十六年以后,任何人只要不是“真犯死罪”,都可以纳米赎罪。到了明朝中期,宝钞早就成了废纸,朝庭当然不傻,只收米不收宝钞。当然也可以交纳等价的银子赎罪。

  “好,我愿意交纳粮食赎罪。”齐鸿福听说只需要交三十石粮食这条罪就免了。真是太便宜了,所以就痛快的答应交纳粮食。

  “赎罪米需要运到北京户部,你打算自己运还是由朝庭代运?”

  齐鸿福心想,这不废话吗?说道:“由朝庭代运。”

  “要是朝庭代运的话还需要交纳一倍的损耗,那就是六十石。”梁文盛抛出了第一个坑。

  “啊?这么多……”齐鸿福感觉上当了,心想走旱路从这里到北京也没有一倍的损耗啊,现在都走漕运,损耗少了许多。哪有这么多的损耗?还不是让当地官府给贪了,真他妈的黑!

  “这是朝庭的规定。”梁文盛严肃地说:“不交也可以,先打三十板子,再发配二千里。”

  “交,交!”齐鸿福一脸肉痛,看着梁文盛一本正经的样子,心里暗骂,梁文盛!老百姓都说你是清官,原来贪得很啊。这次还不知道被他刮去多少!

  其实梁文盛个人并没有得到多少好处,朝庭规定就是这样,但地方官府却可以得到赎罪米的三成充入藩库。

  梁文盛看他就范,这次一下子抛出一个大坑:“经过本官计算,一共有六十三张诉状里提到相同犯罪情况,故此项你共需要交纳三千七百八十石米。”

  “啥?不是六十石吗?”齐鸿福脑袋一阵晕,心疼得差点要晕过去,他感到又上当了。

  “六十石是一次的,你一共是六十三次,当然就是六十三倍了。”

  “不是有数罪并罚,可以给个优惠吗?”

  “当然有,等我算完,一次给你个总优惠。”

  齐鸿福听后,稍稍心安了一些,他哪里知道后面全是大坑。

  梁文盛接着又说:“算完了强占田地罪,再算引诱未成年人赌博罪……”

  “等等,我没有赌博!这一条我不认!”齐鸿福大声疾呼,仿佛让他抓住理一样。

  “没有?这是从你家里搜出来的契约,上面有你和何志远的签名,经本官调查,何志远系何家村人氏,今年只是十四岁的未成年人。这不是你引诱未成年人赌博吗?”

  “那是他先提出来的!”

  “哦?这么说你承认有这回事?”

  “有,但那是他提出来的。”齐鸿福极力辩解。

  “那你说说当时的情形。”

  “当时他们村将五十亩田地卖给我,何志远当时提出今年年底前他会用十倍的价格赎回这五十亩地。我问他如果他拿不出那么多银子赎回怎么办?他说把他们的三十亩地也送给我。我承诺如果是我输了,就让他赎回那五十亩地,我再送他五十亩田地。就这样我们就签了这个赌约。”

  梁文盛听后大怒一拍惊堂木,说道:“齐鸿福,你可真够奸诈狡猾的!如果你赢了,那就是四百两银子买到了八十亩田地,如果你输了是四千两银子卖掉一百亩田地。无论输赢你都是占了便宜。如果不是心智不全的未成年人,怎会出现此等赌约?这难道不是引诱未成年人赌博?”

  “可……可这是他自愿签的呀!”齐鸿福苦着脸说道。

  “我《大明律》规定,对方是未成年人,无论是否自愿,只要你签了这罪名就成立!”

  齐鸿福心想,这一条罪不致死,不就是交点赎罪米吗,不差这一点了,想到这儿,就说道:“是,我认罪!”

  “既然违法,这份契约就是无效的,这五十亩田地你要无偿地送归本主。你可愿意?”

  “行,我愿意。那四百两银子呢?”

  “那银子作为赌资没收,由官府收向田地本主追回。”梁文盛答道。其实什么追回啊,梁文盛只是让他把那五十亩地还给本主。

  梁文盛看他不再申辩,就接着说:“根据户部相关条就签了这个赌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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