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六章 就算是化神,也要遵守法第1/2段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快速报错

  眼神杀是王令惯用的伎俩,如果二蛤在这里,作为过来蛤……一定会对这位斗狮的遭遇表示深切的同情。

  丢雷真君看到瞬间变得像一只猫一样听话的斗狮,也是忍不住露出惊奇的表情来。内心再度深感自己这位令兄的神奇。

  他记得曾经拜托王令随同自己一起去追捕从异界之门逃出人间的妖兽的时候,几乎每一次王令都是像这样,一个眼神就把那些妖兽给撂倒了。

  丢雷真君肯定,这绝对不是术法,或者强行施展了灵压。仅仅只是单纯的一个眼神而已。

  在不使用任何修真技法的情况下,纯靠一个眼神造成的压迫感,究竟能到什么地步?

  丢雷真君觉得这一点从王令身上可以得到非常完美的诠释。

  这里面固然是有着气质一方面的因素。在境界对等的情况下,精气神强大的一方,能带来更为深层的恐惧感;但,也从侧面反映了,王令的真实实力,深不可测……

  当然,丢雷真君并不知道现在来到自己跟前的,其实只是王令的一个分身而已。

  王令觉得如果知道真相,这位作死大前辈的眼泪绝对会当场掉下来吧……

  ……

  ……

  六年前,那场妖兽狂潮掀起的时候,除了当时被颁发了功勋奖的卓异等人以外。其实还有一些被政府雇佣的强力修真者,来负责事件善后,整理乱局。

  化神期的雇佣兵在全球各地资源都相当匮乏,而在华修国境内的修真圈中,当属十圣的名头最为响亮。

  十圣,代表着一个十人的雇佣兵组织,组织内无一例外都是化神期。

  十圣有两个特点,第一个特点:不仅很强,并且相当残暴!自十圣成立开始,所接到的无一不是大规模的任务,而每次出任务,十圣有个习惯就是肃清对手,鸡犬不留……业内的雇主曾对十圣作出过相当鲜明的评价——“十圣出征,寸草不生!”

  第二个特点:爱财。作为可以用金钱来收买的化神期雇佣兵,十圣固然是稀缺的存在。然而能雇佣的起十圣的雇主也可谓是相当稀有。因为,十圣中的每一个人几乎都是天价……所以,对十圣而言,并没有真正的正义可言,他们可以被政府雇佣用来收拾残局,也可以被雇佣做一些坏事。对十圣而言,金钱就是正义……只要给够雇佣费,叫你爸爸无所谓!

  因此,这次宋青书宋主管知道自己要指挥的人居然是十圣,内心已是震撼的无以复加。

  他第一次觉得自己有点低估了堡主的实力……

  同时雇佣十人,这是一笔无法估量的巨款,哪怕是华修国境内最大的丹药集团——花果水帘集团,都要掂量掂量;而这一次,堡主竟然换到了这十人三年的使用权……那是一件怎样的无价之宝?宋青书觉得仅凭自己有限的阅历,有点难以想象。

  ……

  ……

  这天下午四点多的时候,丢雷真君准备从别墅出发了。

  因为丢雷真君驾驭仙剑的时候,时常不知不觉就有超速行驶的习惯,到六月份御剑行驶证分数重新刷新回12分前,丢雷真君已经被扣到就剩下2分了……所以这一次,丢雷真君打算坐灵车过去。从这里再到王令的学校搭个灵车,一个多小时就能到,刚好能赶在家长会之前。

  作为华修国公民,就算是化神期,也要遵守基本法。

  保持良好的公民素质。这一直是丢雷真君为人处世的守则。

  毕竟,现在时代不一样了。

  放在以前,只要境界足够强,做什么事都是天地任我行。拿最老生常谈的拍卖会的例子说事儿,放在以前就算是用钱拍下的东西,也有可能会随时面临杀人越货的危险。但放在现在,有修真警局,有正统的法律体系……这种境界就是一切的时代早就被揭过了。

  你有实力、有境界,但要是犯了法,依然会被抓进牢里去和兄贵们一起捡肥皂。

  众所周知,丢雷真君很喜欢作死,并常年以作死大前辈自居,但绝不会随意去触碰法律底线。

  “令兄,接下来就拜托你了!”

  别墅门口,丢雷真君在和王令打了个招呼,这就准备要走了。

  王令抱着手臂倚着门,神情有一点凝重,斗狮则是乖巧的蹲在王令身边,在一旁耍宝。

  自从被王令用眼神驯服了以后,就一改之前高不可攀的姿态,扭身舔舔鬓毛、舔菊……

  丢雷真君有点无言emsp;保持良好的公民素质。这一直是丢雷真君为人处世的守则。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段进行阅读!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