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三章 血族秘闻(上)第2/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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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单点说就是赐予人类他们自身的源血,将人类转化为血族。

  一般说来,越高等级的血族源血越是珍贵,等级越高的源血,转化的血族后裔天赋也是越高,比如说被一名侯爵级别的血族初拥,那么这名后裔的天赋足以让他修炼到侯爵级别,当然,这需要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而侯爵级别的实力,也基本是这名血族的极限。

  想要突破这道极限,最好的办法就是得到一名公爵级别以上血族的源血,或者吸纳数名侯爵强者的血晶,以量变产生质变,否则很难靠着普通的修炼和吸纳人血突破极限。

  当然,不管是得到高级别血族的源血,还是击杀同等境界血族,得到他们的血晶,都是一件极为艰难的事情,所以很多血族往往在成为血族的那一刻,就基本决定了自身的实力上线。

  而血奴,则是血族中等级最低的存在。

  那是由大量的血族男爵转化的奴仆,除了拥有极其稀薄的血族血统,让自己的自愈力比常人强一点外,没有任何的提升,甚至一旦被武器刺中要害,也会身亡。

  而且血奴根本不能见阳光。

  不过血奴可以通过修炼,提升自身的血脉程度,成为一名血骑士,这在血族的地位已经比一般的血奴高一点,若是再进一步,就可以成为一名爵士。

  到了这种程度,已经不怕阳光,就算是受到一定的重创,只要心脏没事,也不会死去,力量,速度,也会大幅度提升,离男爵也只有一步之遥。

  苏不凡不是血族,他只是激活了血族血统,虽说那点血统只相当于一点血奴的浓度,但本质上他还是一个人类,血族的束缚对他没什么用,再加上他的身体经过了几次强化,战力远远超过了普通的血奴,即便是一头血骑士甚至爵士遇上了他,也根本不可能是他的对手。

  甚至当他解开第一道基因锁的时候,就算是对上血族男爵,也有一战之力。

  不过若是对上全盛时期的血族子爵,基本是必死无疑。

  能够和这头血族子爵战得旗鼓相当,主要还是这头血族子爵太过的虚弱了……

  三月,初春。

  看最新章节内容下载爱阅最新章节内容已在爱阅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网站即将关闭,下载爱阅app免费看最新内容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下载爱阅最新章节内容免费。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大神陨落星辰的重生之举世无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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