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1 章 于大郎的早饭第2/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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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话又说回来,天下事不如意者十有八.九,于大郎的立场也并不单纯,比如还是一个喜欢吃面食的伙子,而且也受了扫盲班的教育,并对买活军的教材很感兴趣,甚至被选拔进了中级班里,逐渐在这些‘应有’的义思绪之外,意识到一些从前一无所觉的逻辑——大敏朝的农户因冻、饿、病、疫而死已经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按的常识来判断,即便是永乐盛世、弘治中兴,农民们天不假,哪怕拼死做活最终一家流散,这也是很常的事,这似乎并不会阻碍读书人歌颂君主统治下的盛世,而谢双瑶的统治下,哪怕是农民都吃得饱饭,甚至买活军在努力让们也看得起病,至少是有这么个概念了,人们的生活似乎的确在变好,但读书人因为们的特权即将被分散,认定此是暗无天日、纲常混淆的伦理末世,而谢双瑶是个和夏桀、商纣、黄巢、朱温相比的乱臣贼子。。

  ——若要再往深想下去,得出的结便不那么宜人了,儒生们所追求的‘君子’境界跟前似乎不免要加上一个‘伪’字,于大郎深心中实在不愿接受这个想法,但老忍不住这么想。

  近日来常思忖这些事,于大郎的早饭也吃得心不在焉,有种日益增长的冲动,想要和买活军中有见识的人探讨心中的困惑,但这样的人选实在并不好找,因为买活军中身居要职的人物有许多是倨傲的娘,们的壮汉多数是从军的——而且不男,每日都很忙。

  思忖之中,伸出手去往盆里一摸,摸了个空,于大郎不无诧异地望了一眼,一盆馒头竟已经空了,于太太在自己碗里撕了半个馒头递过来,“明天叫厨房多做几个罢,冬日大家吃得都多,近些日子以来也的确辛苦。”

  于家人的饭量增长是很显然的,在饮食上的开支倒是还好,现在于家所有人都有工也就都有薪水,而自从路修通了以后,面粉便从云县源源不绝地运了过来,价格也并不昂贵,这对于家来说是可喜的消息,们老家在北方,一家人都爱吃面食。自从于二郎开始跟着士兵们摔身体以后,便仿佛无底洞一般,在餐桌上往往留到最后才走——于家主桌是没有剩菜剩饭的。连姨娘也得跟着下人们一起吃饭,吃不着主人的赏菜,于二郎把家里人吃剩的菜汤都包圆了,蘸着馒头一咬一大口,看吃都觉得香。

  厨房已尽量按宽了做饭,但于大郎、于月甚至是于太太,当们都开始工,也开始随着锻炼身体之后,饭量自然也跟着见长。于月这半来显着地长高了,肩膀也不像以前那样,总是以一种微妙的角度佝偻着,做出楚楚可怜的姿态,她的肩膀平展展的,和人说话逐渐不再垂目,而是盯着对方的眼睛,从神态上展现出一股魄力来,她变得和买活军的娘越来越像了。

  于大郎实从心底并不反感妹妹的改变,父母也保持着耐人寻味的沉默,二郎则是以实际行动表达着对这番改变的欣赏——见妹妹的眼神也在餐桌上逡巡着,微微犹豫了一下,还是慷慨地从自己碗里掰了半个馒头递过去,转头招呼,“太平,再拣两块腐乳来!”

  “哎!”太平嘴里还咬了半个杂合面的窝窝头,殷勤地抱了一个坛子上桌,又取了一双清洁的筷子,心翼翼地夹了两块通红的大曲腐乳,这腐乳是白酒泡的,盐也加的好。买活军这里,粮食多酒价便低了,们还会造极上等极烈的酒,在本地销路不开——本地人爱喝黄酒,整船整船地卖给北边载了面粉过来的商人。于县令随谢六姐去云县的候倒是买了几坛子回来,于太太亲自泡的腐乳,方子是她娘家祖传的,但风味胜老家所做。太平把碗一搁,慌忙将筷子往自己的窝窝头上一抹:因是太太亲自泡的,下人们自然难以品尝。

  一桌人都笑了,于太太叫太平过来,亲自夹了一块给抹上,于大郎挖了一块也涂在馒头面上,是要抹在刚撕开的那一面最好吃。腐乳遇热很快便化开了,通红的汁水沁入面里,散发着浓烈的糟香,一口咬下,咸香味之后便是白面那实实在在的甜味,于大郎仔仔细细地嚼完了依旧意犹未尽,只是也不好再表现出来,免得为父亲训斥,因问道,“太太今早去医院还是去上学?若去医院,我们可同路走呢。”

  于太太回说今日是上午和姨娘一起去上学,于大郎便向父亲问了问间,于县令从怀里掏了一个鲜绿色的奇物看了一眼,告诉,“六半了!”

  于大郎就走了出去,先回房一趟捏了几根筹子出来,这才在院门口和太平汇合,太平冲摊摊手,示意今日厨房也没有窝窝头了,于大郎并不意外,沉着地头,和太平一起顺着修的水泥路一起往城外走去。

  “间还早,还有一个多,我们去门一趟。”说。

  太平心领神会,“我们去吃鸭汤米粉?!”已有几分兴奋了起来,又从怀里露出几根筹子的头,“我也吃一碗,不用少爷请我呢。”

  于大郎笑骂道,“你子,和我拿么大!还是存着你那媳妇本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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