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七章 缇萦救父与废除肉刑第1/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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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生对我们的法,可有什么意见?”王良刚刚坐定,便直接开门见山的问道。

  现在最重要的事情,是把整个河西的大权拿到手里,王良虽然重视墨家,可并没有太多的时间浪费在这里,也便只好快刀斩乱麻,单刀直入了。

  “先生的法,真是”禽滑厘犹犹豫豫,不知道该怎么形容。

  “但请直说”王良说道。

  “太重了些”禽滑厘犹豫再三,还是说了出来,讲手中的竹简递交过去。

  “重吗”王良嘀咕一声,从禽滑厘的手里,接过记录了刑法的竹简。

  自从将立法的事情托付给慎道跟申不害,王良便从来没有再干涉过立法的事情,法之轻重,王良真的是一无所知。

  王良打开竹简,入目最多的便是肉刑。

  广义的肉刑,指括黥刺面并着墨、劓割鼻、刖斩足、宫割势、大辟即死刑等五种刑罚。起源于“杀人者死,伤人者创”的原始同态复仇论。至夏商周成为国家常刑,有三典五刑之说,秦及汉初相沿不改。

  这是这个时代的常态,法家莫不如此,一直到汉文帝时期,从有了变化。

  汉文帝时期,临淄地方有个小姑娘名叫淳于缇萦。她的父亲淳于意,本来是个人,因为喜欢医学,经常给人治病,很有名气。后来他做了太仓令,但他不愿意跟做官的来往,也不会拍上司的马屁。没有多久,辞了职,当起医生来了。

  有一次,有个大商人的妻子生了病,请淳于意医治。那病人吃了药,病没见好转,过了几天死了。大商人仗势向官府告了淳于意一状,说他是错了病。当地的官吏判他“肉刑”当时的肉刑有脸上刺字,割去鼻子,砍去左足或右足等,要把他押解到长安去受刑。

  淳于意被押解到长安去离开家的时候,望着女儿们叹气,说:“唉,可惜我没有男孩,遇到急难,一个有用的也没有。”

  几个女儿都低着头伤心得直哭,只有最小的女儿缇萦又是悲伤,又是气愤,提出要陪父亲一起上长安去,家里人再三劝阻她也没有用。

  缇萦到了长安,托人写了一封奏章,到宫门口递给守门的人,汉文帝接到奏章,知道上书的是个小姑娘,倒很重视。那奏章上写着:

  “我叫缇萦,是太仓令淳于意的小女儿。我父亲做官的时候,齐地的人都说他是个清官。这回儿他犯了罪,被判处肉刑。我不但为父亲难过,也为所有受肉刑的人伤心。一个人砍去脚就成了残废;割去了鼻子,不能再按上去,以后就是想改过自新,也没有办法了。我情愿给官府没收为奴婢,替父亲赎罪,好让他有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汉文帝看了信,十分同情这个小姑娘,又觉得她说的有道理,就召集大臣们,对大臣说:“犯了罪该受罚,这是没有话说的。可是受了罚,也该让他重新做人才是。现在惩办一个犯人,在他脸上刺字或者毁坏他的肢体,这样的刑罚怎么能劝人为善呢。你们商量一个代替肉刑的办法吧”章,到宫门口递给守门的人,汉文帝接到奏章,知道上书的是个小姑娘,倒很重视。那奏章上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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