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手电筒的王良第1/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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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暗室自然是有的。

  古代的官府商贾,富裕之家,都修建有暗室,藏匿财物,躲避战乱匪患,或者做一些见不得人的事情。

  像渭风客栈这样的大商社,自然也有自己的暗室。

  暗室里,原本点燃的两盏油灯被木通轻轻吹灭,陷入了彻底的黑暗,“咔”的一声轻响,一道刺目的光柱凭空出现,将整个暗室照亮,如同白昼。

  木通轻轻晃动手电筒,这时候,侯赢才发现,这道凭空出现的光柱,竟然是木通手里的宝物所发出的。

  “这……这……这……”纵使侯赢见多识广,也被震惊的说不出话来。黑暗中可以发光的事物,侯赢也是见过不少,夜明珠,月光石……但他们的光亮跟这道光柱相比,简直是米粒之珠比日月光华,不可相比,没法比……

  “这是手电筒,我那个小兄弟的师门重宝,世间也只有这么一个……”木通笑着解释道,“白天,只要把它放在太阳底下,它就可以自动的储存太阳光辉,只要你需要时,随时可以将储存的太阳光辉放出来,很是方便……”

  原来这个东西叫手电筒,这可真是……巧夺天工。

  世间还有如此奇妙的宝物,一时间,侯赢感觉自己的脑袋有些不够用了。

  “还请将军稍等片刻,”侯赢稍一思索,供手说道,“我家主人正好路过此地,还请我家主人前来一观,也好跟将军商量一个合理的价格。”

  侯赢口中的主人,自然就是白氏商社的主人,传闻中的传奇女子白雪了,白雪自从接手白氏商社之后,便在列国之间游走,巡视盘查白氏商社名下的产业,安抚人心,这几日正巧来到秦国,也正住在渭风客栈。

  宝物太过神奇,世所罕见,以往鉴别宝物的经验统统失去了借鉴,侯赢也无法估价,但如此宝物,自然也不能轻易放弃,便想到了自家主人-白雪。

  能见到传闻中的奇女子,木通自然高兴,来的早不如来的巧,这个手电筒,说不定真可以卖个好价钱了。

  一袭白衣,飘然走进了暗室,白衣胜雪,也更衬托出女孩超凡脱俗的美,让老头木通也不得不心里感叹,人世间的美,大抵也就如此了吧。

  当然,这样盯着人家看,是很不礼貌的,尤其是,木通手里还开着手电筒,光柱随着女孩移动,将女孩的美照应的美轮美奂,即使木通是个军痞子老头,也是老脸一红。

  “有幸遇见白姑娘,倒是老夫孟浪了,”木通连忙拱手致歉。

  白雪的美,白雪自然是知道的,这也是白雪的骄傲和自信,但也是头疼的地方。

  在这个时代,女孩太漂亮了,可不一定是好事,尤其像白雪这样,出生在富贵之家,往往便成为大族豪门之间联姻的牺牲品,不知道有多少人想着盼着惦记着你呢,也就是白圭,思想更其他人不一样,也可能是没有儿子的缘故,拿唯一的女孩当做男孩养,灌注了全部的心血,将白雪教育的出类拔萃,才识武功皆佳,可这也培养出了白雪不同一般女子的性格,身具鸿鹄之志,却是一个女儿身,心比天高,命比纸薄,徒呼奈何。

  白圭在世时,还可以将白雪庇护在自己的羽翼之下,保护的很好,可现在白圭死了,这个白氏商社传到了唯一的女儿白雪手里,白雪的这种美,便突然成了自己的负担,这也是白雪不愿意抛头露面的原因,即使迫不得已,也往往将自己化妆成一个假小子,混淆视听。

  但爱美是女人的天性,平时无事,白雪还是喜欢将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

  侯赢禀报白雪时,白雪便是这一身打扮,正在茶室品茶,听完侯赢的叙说,白雪也是感觉不可思议,侯赢的本事,白雪还是很明白的,白氏商社最重要的客卿之一,断然没有看走眼被糊弄的可能,能让侯赢慌慌张张犹豫不决,定然是难得一见的好东西,也成功勾起了白雪好奇心。

  客人木通还在暗室里等着呢,而且侯赢也明确说出了白雪的所在,再像以前一样扮成假小子,假装侯赢的随从,便是侮辱老人家的智商,真正的失礼了。

  白雪便难得露出了真容,急匆匆来到暗室,惊鸿一瞥,将老木通震惊到无地自容。

  手电筒交到白雪手里,也只是一眼,便牢牢吸引住了白雪的目光。

  女孩子都喜欢新奇华丽的东西,白雪也是女孩,自然也不能脱俗,手电筒浑然一体的独特样式,自然是足够的新奇,外表洁白如雪浑然天成,更是让白雪爱不释手,尤其是神奇的功能,握在手里,白雪再也舍不得放开了。

  白雪知道,自己被手电筒成功的征服了,但这不是一个大商应该有的表现,要怪,也只能怪手电筒太漂亮太神奇。

  深吸一p;但爱美是女人的天性,平时无事,白雪还是喜欢将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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