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相逢却不识第1/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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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周,秦国。自从葛乔来到秦国,便力行变法,以严刑峻法治国。

  而他的思想,其实也是带有一些“大同论”的影子的。

  其中最具备“大同”观念的,毫无疑问便是“公族犯法,与庶民同罪”。

  无论是谁违背了他所制定的法律,都将受到制裁。哪怕是王公贵族亦不例外!

  这,在其他诸侯国中,是万难做到的。但在秦国,秦君竟然认同了葛乔的思想,并且大力奉行。

  虽然其中这大概也有王舆影响的关系,但是葛乔自己的努力亦占了大多数。

  然而,无论是谁都不知道,葛乔不是为了秦国而变法的。

  他和历史上的商鞅不同。他变法的目的,也不是真的为了“法家”。

  他认为,天性为恶。而想要抑制,就必须以强硬的手段去阻挠。

  “法”可以让一个人形成必须遵守的观念。

  这同样的,是一种强硬改变天性的方法。

  他以这种方法去不断地观测天性变化的细节。而在经过了一段时间以后,他竟发现,在“刑法”扩及秦国以后,整个秦诸侯国,到处弥漫着一种气象焕新的力量。

  葛乔一路从钟山走来,历经诸侯国,但在每个诸侯国,都并没有发现这种力量。唯独在秦国,经过变法以后,气象大变!

  一个人气象的改变,都可以让人察觉到不同。所谓“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更何况是一个诸侯国?

  在观测到这一点以后,葛乔更加觉得自己的想法是对的。

  他悟了。

  于是,他开始去体悟那种“违逆本性”,“违逆天性”的力量,他已决心超越自己的本心。

  “大师兄……你苦苦追寻的天地之道,原来是如此的简单!”

  秦国宫中,葛乔突然感慨。

  他周身开始浮现出了某种细微的力量。那是在一段时间尝试“汲取”气象而成就的。

  他发现自己的精力,可以操纵这种气象。而葛乔尚且还不知道,这力量,亦是“天地元气”的一部分!

  在经过严刑峻法的改变,秦国人将自身天性压抑了下去,转而信仰法家。由此多余的欲望散溢出来,则成就了如此的力量。

  葛乔不明白这一点,但他坚信这就是自己所要追寻的。

  一种违背本性,一种跳出天地外,超越世间的观测法。

  其名为“逆我”!

  我即是天,天即是我。逆天,则为逆我!

  反而归正自己的本性,由此达到所谓的“仙”。

  “正是因为你顺天了,顺应了自我。因此,才无法感受到天地之道。大师兄……”

  葛乔不由如此想道。

  便在此时,宫外响起了脚步声。旋即,官吏叩门:“拜见先生。”

  葛乔问道:“何事?”

  官吏跪在地上道:“先生让我等寻找的人已有一种违背本性,一种跳出天地外,超越世间的观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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