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四十二章 联合执法大家庭第2/3段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快速报错

书记,等会儿我跟老蒋、小董他们一起上船。”



    “好,麻烦你了。”



    韩渝从张必功手中接过传真件,苦笑道:“我要先研究下省里刚颁发施行的法规,研究完要打电话向沉市长、陈书记汇报,还要通知工程指挥部做好停工的思想准备。”



    有机会侦办大桉,董邦俊一样激动,急忙道:“鱼书记,你忙你的,那条船上的事交给我们。”



    “好,就交给你们,我对你们有信心。”



    都是在江上干了近十年的老水警,韩渝实在没什么不放心的,回到一楼公安值班室刚看完省里关于严禁采砂的规定文件,杨远竟又打来电话。



    “鱼书记,传真有没有收到?”



    “收到了,我正看着呢。”



    杨远抬头看了看水政执法大队的同事,俯身朝开着免提的固定电话笑道:“去年省人大、省法制办和省水利厅来我们滨江调研,他们说是调研,其实是来学我们查处非法采砂的先进经验。



    开座谈会时韩处也参加了,当时人家就说责令‘恢复原状’不具操作性,甚至会增加执法成本。毕竟基层执法队伍不可能像001、航道局和水利委水文站那样装备水下测绘设备,没这些先进设备很难取证。”



    规定文件的第三条写得清清楚楚:对在禁止采砂期间或者禁止采砂区内从事非法采砂的,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扣押采砂船只,收缴采砂设施,没收非法所得,并可以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当事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后五日内返还所扣押的船只,被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除外。



    情节严重、危害堤防安全的,经设区的市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公安机关依法没收非法采砂船只等工具。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一次最多罚十万元!



    韩渝看着规定文件笑道:“这样挺好,至少对你们水政而言查处起来比较简单。”



    杨远确实是这么认为的,但随着新规定颁布施行带来了一个新问题,不禁笑道:“鱼书记,你还记得诬告你的邱志明、王兴昌和张正龙吗?”



    “记得,他们怎么了。”



    “法院刚给我们水利局打过电话,说他们三个的消息很灵通,昨天下午就知道了省里颁布了严禁非法采砂的规定,觉得我们之前处罚太重,今天一早请律师又去法院告我们了。”



    ….“他们不是上诉过么,已经被驳回维持原判了,而且驳回上诉的裁定是终审裁定,他们难道不服气?”



    “如果按照省里颁布的新规定,他们最多只要交十万罚款。可法院之前支持我们的主张,接下来要强制执行他们五十八万,他们当然不会服气。”



    那三个家伙为减轻处罚真够拼的,居然又去法院告。



    韩渝乐了,理直气壮地说:“他们非法采砂对长江航道和江滩江堤造成了多大破坏以及危害,我们是有确凿证据的!恢复原状需要五十八万元,也是经过权威机构评估的!



    当时省里可没有出台严禁非法采砂的规定,我们当时是按国家和省里的航道管理条例责令其恢复原状的。他们想拿刚颁发施行的法规说事,那法院别的事不用干了,光翻桉都忙不过来。”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段进行阅读!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