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战斗中的突破第1/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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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并,威尔逊·格兰特·菲斯克,身高201厘米,体重204公斤,身体密度惊人,全身90%以上都是肌肉,世界顶级的格斗高手,有“最强人类”之称。

  金并站在距离李亨10.3米处,轻轻的活动着自己身上的筋骨,目光则死死的盯着李亨。

  李亨也是同样,他的一双眼睛虎视眈眈的盯着金并,盯着他全身上下所有的肌肉。

  两个人谁都没有轻易动手,但他们现在这个距离,全力爆发之下,眨眼就会被直接跨过。

  在这个时候,李亨的眼里只有金并,四周所有的声音全部消失,就连空间在他的感应中都开始虚化。

  这是注意力极度集中的表现,李亨并不担心金并的手下会打暗枪。

  不管是在纽约警局的档案里,还是纽约黑道的传闻当中,金并都是一个极重承诺的人。

  一口唾沫一口钉,说的就是像金并这样的人。

  他说不会在这个时候有人朝李亨开枪,就绝对不会有人开枪。

  当然,话虽然是这么说,但只有傻子才会觉得相信,真的没人会在这个时候开枪。

  就算金并事后亲手把这个人打死,李亨那时候已经死了,他还能追究不成?

  再说了,今时不同往日,以前的金并是为了自己的地盘利益和权威,可今天,他是为了自己的妻儿。

  如果说为了自己的妻儿抛弃承诺,金并未必干不出来。

  实际上金并也从来没想过有人会开枪,因为他知道,这时候就算有人开枪也未必能杀了李亨,可金并自己动手,却很有可能一拳就能砸死李亨。

  金并有这个自信。

  李亨自然也明白这一点,他之所以会选择这个时候站出来,从某种意义上讲,是他脑子发懵了,或者说是他冲动了。

  除了替科琳报仇以外,他更想要掂量一下金并的实力,然后通过金并来衡量他自己的实力,从而达到自我的突破。

  心灵宝石对李亨的作用已经很小了,根本不足以让他突破人类的极限,他想要更进一步,那就必须要有更大的压力,而金并无疑是个很好的选择。

  至于生死,李亨现在已经完全的抛之脑后,地下的粒子对撞实验,李亨也不再关心。

  复仇者已经到了,他们做的只会比李亨更好,所以此刻李亨的眼里只有金并。

  惊心动魄的交锋,早就在李亨站出来的一瞬间已经开始,甚至可以说一个动作就会直接决定生死。

  藏在背后右手五指在不停的抖动,这不是害怕,而是兴奋,不管金并做出怎样的举动,李亨的拳头都会在第一时间做出最正确的应对。

  在这个瞬间,李亨的呼吸放的极缓,他能感受到金并庞大的压迫力,但李亨依旧稳稳的站在那里。

  金并高大的身躯如山一样压迫着他,试图迫他率先动手,可李亨如果真的先动手的话,那死的一定是他。

  李亨很清楚这一点,拼力量,他拼不过金并的,常年疯狂的肌肉锻炼,金并的身体力量已达到了人类的极限。

  一拳砸出,拳头的力量绝对超过了400公斤,绝不是李亨短短的几个月里,身体素质提升就能够比得了的。

  格斗的技巧方面,李亨也比不过金并,那家伙每天都会和一群世界各地的顶级格斗高手对练,每次都是以一敌十,战斗的时间甚至不超过20秒,所有的敌人就已经非死即伤。

  李亨唯一有的优势就是速度,和通过心灵权杖的能力抵达这一步的李亨不同,金并能够走到今天,完全靠的是自我的训练,他全身上下的肌肉夸张的部分,但也凝实的过分,可即便如此,他的身体体积还是大的可怕。

  尽管说在强大力量的推动下,金并的爆发速度也强的可怕,但终归,他受到的影响比李亨要大。

  一旦李亨先动手,他的速度和攻击方向都会被锁定,再加上力量和技巧都不如金并,一击之下,他死定了。

  甚至用不了20秒,李亨就会被金并一拳打死。

  这个时候比拼的就是耐心,只有逼的金并先动手,李亨才能争取一线生机。

  在这一刻,李亨全身上下每一寸肌肤,每一寸骨骼,每一次的血液流动,每一次的呼吸,都在时刻不停的调整着,试图在最短的时间内将其凝聚成合力,应巧方面,李亨也比不过金并,那家伙每天都会和一群世界各地的顶级格斗高手对练,每次都是以一敌十,战斗的时间甚至不超过20秒,所有的敌人就已经非死即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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