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第1/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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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鲜把这份笔录带回去后,所里又研究了两回,又再去案发现场重新堪查,以期能发现新的、突破性的线索。但一切都是徒劳的。而当日在鱼头沟的学生和村民中间,仅有这三份笔录是有价值的。与摔死的霍原同行的同学们几乎都是结伴而行,而且对同车的同学竟然都不怎么熟悉,有人连同车时坐在自己前后左右的人叫什么名字,是哪个年级的都能说错。

  在没有新的证据出现后,调查只得结束,以意外结案。

  随即霍原家长对学校和同行的滑雪社学生们提出民事告诉,要求学生承担连带责任和民事赔偿。这个在法理上是说得通的,当日去旅行的同学人人都在叹倒霉,没去的全都连呼幸运。滑雪社完蛋了,学校直接将这个社团除名了。童桐这个副社的最后一项任务是收钱,他们打算请学校的律师一起代理他们的案子。

  “律师费要先交吗?学校不垫付?”贝露佳过来交钱时问童桐。

  童桐看起来特别糟糕,他打电话通知大家,不是不接,就是接了就跟他吵架。就算愿意来交钱的也对他没个好声气。

  听到女朋友的问题,他特别愧疚的说:“你们就别交了,这个钱应该我来替你们出。”

  贝露佳恍然大悟,怪不得她没有接到童桐让交钱的电话,“那怎么行呢?”姑娘豪迈的把钱放桌上了。

  季笙和姚东海也跟着交钱,季笙交了双份,她连宋阳的也一起交了。

  童桐还是不肯收,悄悄跟他们说:“老师让我先把钱收了,省得打完官司大家不肯给钱。”

  原来如此。还有这一层顾虑。贝露佳轻轻翻了个白眼,小声说:“真够可以的。”

  童桐等到七点看不会有人来了,锁了门跟她们一起出去,边走边说:“老师说趁着现在还没开庭才能把钱收过来,而且到时赔偿数额下来了,学校肯定不会替我们出的……”先收一部分,省得到时有人敢不给钱。

  事实上现在就有人不给钱了。大多数人都认为凭什么给呢?虽然法律是这么规定的,同行的人有求助义务,霍原出意外,他们是有责任。可法律归法律,人心归人心。那么大一个人,谁也不是他妈,还能一直看着他?

  学校论坛里就有这样的议论。不过很快就有法学院的上来解释了。

  这里头比较倒霉的是焦达和童桐,他们俩一个社长一个副社,还是组织者,告的肯定是他们俩大头,剩下的人才算连带。

  季笙他们更是连法庭都不必去,全交给律师就行了。

  开庭了后很快达成了和解。学校赔三十几万,学生们只需要赔三万多,焦达八千,童桐五千,剩下的一个人两千。

  这个钱不算多,不过还是有人不想交,但焦达回到学校后说这个钱他全掏了,很痛快的一手把三万八千块全拿出来交给律师送到了霍家,引来不少赞扬,都说他仗义,有担当,是个当头的样,微博还吸了一些粉。

  学校赔钱也很迅速,这件事就这么结束了。

  一月十三日,这天是个阴天。

  早上天还没亮,季笙和姚东海、贝露佳、小兰四个人就去了多丽娜家。

  今天送她出门。

  据说送人走要在天还没亮的时候。

  多家给小兰打了电话,她不敢一个人去,特意找了季笙她们,昨天晚上甚至是跑到季笙他们这屋来住的,“我不敢一个人在那边,我怕她回来。”小兰躲在姚东海的床上抖着说。

  “她回来也不找你,放心吧。”姚东海虽然是个妹纸,却很有侠义心肠。在一堆妹子中间时,她一般都是担当汉纸的角色。

  小兰用“我有一个大秘密”的神情小声说,“对了,你们听说了吗?现在外面都说是焦达把霍原给弄死的!”

  这个话题其实以前就很有市场。

  不止是警察能看到多丽娜的自杀和霍原的意外之间的联系和疑点,想像力丰富到一逼的学生们也能看出来,并且立刻脑补出前因后果,并广为传播。

  前因自然是霍原欺负了多丽娜,致使多丽娜自杀,更有人认为多丽娜流产其实是霍原搞的鬼,所以焦达才会在多丽娜流产之后没两个月就提出分手,多丽娜藏着这个秘密痛苦不已最终无奈自杀。焦达在事后才查清真相,就为她报了仇。

  前因的版本太多,后果却都大同小异。所有人都认为焦达组织旅游时就暗藏杀心,他约霍原到那个山坡上,不动声色间就把人给推了下去。他像《金田一》中的杀人凶手一样去,特意找了季笙她们,昨天晚上甚至是跑到季笙他们这屋来住的,“我不敢一个人在那边,我怕她回来。”小兰躲在姚东海的床上抖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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