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打猎第1/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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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小姐喜欢听戏,也喜欢唱戏。说得上是个行家。

  出了戏院还有些意犹未尽的感叹道“”

  “这位程蝶衣不知吃了多少苦才能练得这一身的本领!”

  林恩不以为意,这个时代谁不吃苦?他学了多年唱戏不也是为了获名获利,难不成是为了艺术吗?

  想到这里,林恩眼睛一动,看向大小姐问道“你觉得这位程蝶衣能成角吗?”

  “当然可以,不但可以成角,而且还是位名角,唱功了得,基本功极好,再加上一张祸国殃民的俏脸,真的就是老天爷赏饭吃!”

  “那好,明天你跟孙掌柜去找他签书契!”

  “签什么书契?”

  “就签这位程蝶衣先生以后在公共场合只能穿宫家提供的衣服,涂公家提供的粉,每年还要配合宫家商铺做几次宣传!”

  大小姐听的都愣住了!

  “为什么要这样做?这不是把他买了吗?而且我们没有成衣和水粉的商铺啊!”

  “没有明天就开,来不及就买,不但要开成衣店,什么胭脂水粉,旗袍西服店都要开!”林恩越说越夸张,

  大小姐是个聪明的,这时候也反应过来林恩的意思。

  “你是想让他起到带头作用?这样最有用吗?那药店呢?药店怎么办?”

  “有没有用试试不就知道了,开店的钱我来出!”

  “至于药店,你信不信?只要程先生能红,哪怕他手里攥根人参啃,第二天都有人跟着学!”

  两人商量着往家中走去。

  林恩连夜写了份文书。

  第二天,大小姐一早就和孙掌柜一起去了关家班。

  晌午错便回来了!

  关家班对这种事一窍不通,只见有人上门送钱,还免费提供衣服,水粉等物品,

  即便出于谨慎仔细看了几遍文书,也是没看出有什么不妥。

  签约很顺利,书契规定,宫家商号每年给程先生一定数量的大洋,而程先生以后在公共场所除了演出的戏服之外,只能使用宫家提供的衣服,水粉,

  还要配合每年去宫家商铺宣传十次!并且不得和第二家跟宫家生意重叠的商户签署同样的契约!

  书契跟关家班签了三年,跟程蝶衣先生本人签了十年!

  关家班和程先生本人都没有异议!

  他们虽然知道程蝶衣要成角了,可到底不知道会红到什么程度!

  一场霸王别姬,让街头巷尾皆是谈论这位新角。

  男人嘴里他是风姿绝世的妖娆,女人嘴里是俊俏无双的才子。

  甚至有些老学究嘴里嘟囔着“国之将亡,必有妖孽。”然后被人暴揍!

  一传十,十传百,不几天的功夫,程蝶衣名声大噪!

  甚至在北平疗养的东北军少帅都听到了他的名字!

  少帅五月底到的北平,身体不适住进了协和医院,

  听闻了这位新出的“虞姬”便答应夫人等身体好了便带她去听戏!

  至于什么时候能好?咱们这位少帅常年抽烟土,身子骨头都虚,恢复的自然是要慢一些的!

  半月后,林恩的成衣店,西服店,旗袍店胭脂水粉店陆续开门。

  他亲自参与了店铺的选址,装修和人员的筛选。

  等到一些就绪,程“国之将亡,必有妖孽。”然后被人暴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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