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章 从零开始的剑桥生活(下)(6.6K)第1/4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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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寝室里。



    其实在听到汤姆逊的那句的时候,徐云就想起来是怎么回事了。



    那是在1665副本初期发生的一件事。



    当时为了能够获得小牛的信任。



    他特意将小牛的经历与小说中的主角挂钩,引申出了‘此子’这个词。(第九章)



    也正是靠着这么一手操作,徐云才正式和小牛拉近了一些关系。



    只是没想到的是.......



    这么一件事居然被小牛记在了自传里,甚至成为了剑桥大学一个非常隆重的仪式!



    另外在评选上‘此子’的时候,台下众人居然还得含着冰块,倒吸一口气?



    真·倒吸一口凉气。(我在打出倒吸以后居然自动出现了一口凉气这四个字...)



    当然了。



    这也从另一方面能看出小牛的地位,在剑桥真的是可以称圣了。



    不过很快。



    徐云的注意力便被嗷嗷叫的小麦给拉回了现实。



    他转头一看。



    只见小麦此时正站在浴室门边,飞快的脱着衣服,嘴里不停念着什么‘我不干净’了云云。



    徐云:“......”



    对哦。



    这位未来的电磁学大老,刚被一堆拿过臭袜子的手摸过来着.....



    没去管脱得精光冲入浴室的小麦,汤姆逊又把徐云拉到了一边,嘱咐道:



    “罗峰,虽然我就住在你们隔壁,但接下来的这段日子我可以会有些忙,不一定经常会待在寝室。”



    “所以麦克斯韦在生活和学习上的事情,还要靠你多上点心。”



    “至于你们的三餐我会和食堂交代的,到时候你们想送到寝室还是去食堂吃饭都行。”



    汤姆逊的这番话说的很认真,带着一股莫名的意味。



    在前来剑桥大学的这路上,他已经大致摸清了小麦和徐云的性格。



    小麦其实很简单。



    不善交际但心地善良,眼神纯真中带着一股野性的美,一眼顶真。



    至于徐云就有些复杂了。



    他偶尔会在一些在这个年代可以算是常识的生活细节、或者知识上出现错误,似乎正在努力的适应一些习惯——这点主要表现在饮食方面,有些汤姆逊个人很喜欢的美食,徐云却经常以胃口不佳拒绝了。



    比如用羊脂肪、燕麦和猪肝猪肺制成的白布丁。



    还有用羊的心肝肺,搭配洋葱、羊油制成的哈吉斯等等,这么好吃的美食徐云居然会拒绝......



    听说那些东方人都很喜欢吃动物内脏来着,看来真是有些名不副实了。



    可惜徐云并不知道汤姆逊的心声,否则他起底得冒出最少三十个省略号。



    天可怜见,英国的白布丁和哈吉斯用的是动物内脏没错,但问题是......



    tmd的这些内脏全都没去过腥味啊......



    比如咱们华夏的洗猪肺,比较精致的会先用碱和食醋浸泡,然后反复洗净污血。



    直到肺叶成白色的时候才会开始准备烹制。



    可英国的白布丁呢?



    它的做法是将现杀后的猪肝直接搅碎制作,血水越多越好——因为血水可以用来封边。



    这徐云会吃的下才怪叻。



    话题在回归原处。



    而与适应表现截然不同的另一点,则是徐云的性格。



    他太成熟了。



    并且徐云的成熟不是伪装出来的故作姿态,而是蕴含着人生阅历的成熟稳重,有些时候汤姆逊都自愧弗如。



    正因如此。



    他才会将小麦交到徐云手里。



    因为自己接下来要做的事情虽然没有生命危险,但内中的博弈却同样复杂异常。



    甚至有很短的某个刹那,汤姆逊的心中还冒出了一个特殊的想法。



    不过犹豫再三,他还是将这个念头给放弃了。



    看着面前一脸严肃的汤姆逊,徐云沉吟片刻,答道:



    “汤姆逊先生,麦克斯韦是我的朋友,照顾他当然没有任何问题。”



    “不过我能冒昧问一下,您接下来准备去忙什么事情吗?居然连回宿舍的时间都没有了?”



    汤姆逊抬头与徐云对视了几秒钟,坦白说道:



    “我打算竞选今年剑桥大学的学联会长。”(其实剑桥大学的学联只有主席,不过这个词虽然不是屏蔽词,>     正因如此。



    他才会将小麦交到徐云手里。



    因为自己接下来要做的事情虽然没有生命危险,但内中的博弈却同样复杂异常。



    甚至有很短的某个刹那,汤姆逊的心中还冒出了一个特殊的想法。



    不过犹豫再三,他还是将这个念头给放弃了。



    看着面前一脸严肃的汤姆逊,徐云沉吟片刻,答道:



    “汤姆逊先生,麦克斯韦是我的朋友,照顾他当然没有任何问题。”



    “不过我能冒昧问一下,您接下来准备去忙什么事情吗?居然连回宿舍的时间都没有了?”



    汤姆逊抬头与徐云对视了几秒钟,坦白说道:



    “我打算竞选今年剑桥大学的学联会长。”(其实剑桥大学的学联只有主席,不过这个词虽然不是屏蔽词,但出现太多据说会锁章节,所以统一叫会长)



    徐云闻言一愣,旋即心下了然。



    原来如此。



    他就说汤姆逊怎么会一副托孤的模样呢。



    原来他是打算竞选学联会长啊。



    与其他大学不同。



    受学院自治的影响,剑桥大学同样允许学生自治。



    所以一直以来,学生组织在剑桥大学内的话语权都非常非常大。



    例如之前的艾维琳。



    她不过是内务部部长,便可以决定从本科一年级到博士生的宿舍分配,完全不需要通过学校同意。



    这种权力对于学生来说其实是有些超纲的,哪怕她是小牛的后代也依旧如此。



    内务部长尚且这般,就更别提学联会长了。



    毫不客气的说。



    能成为剑桥大学学联会长的人,无论今后是走科研圈还是走政治圈,起底都能成为皇家学会理事或者下议院的议员。



    如今的汤姆逊是剑桥使徒社为数不多的‘天使’,又完成了接引小麦的任务,确实有资格去竞选学联会长。



    另外从上辈子汤姆逊转职成开尔文后,频频在各个场合登场的情况不难看出,这位知名的物理学家还是有些官瘾的。



    所以他会竞选会长完全合情合理。



    不过与内务部部长不同的是,剑桥的学联会长有两个特殊之处。



    首先,就是剑桥大学的学联会长并非届届都有。



    这点不难理解,毕竟是要统领所有学院的学生代表,哪可能那么容易年年都有。



    按照本土的时间线。



    上一位剑桥大学的学联会长还是丁尼生呢,距现在都快20年了。



    其次。



    剑桥大学对于会长竞选人有一个要求:



    如果竞选失败,要立刻结业离开学院,履历按照肄业划定。



    这也是让许多有意竞选会长的学生止步的一个要求。



    肄业,这个词很多人经常会看成肆业,不过实际上它的发音是“yi”。



    它是一种仅高于辍学的说法,并不算得上体面。



    后世很多企业是拒绝收录肄业生工作的,更别说如今的1850年了。



    因此对于汤姆逊而言。



    参选学生会会长,确实是一次输不起的博弈。



    另外如果徐云没记错的话。



    本土时间线中的汤姆逊,并没有参选过剑桥大学的学联会长。



    他一边读研一边去了格拉斯哥大学自然哲学任职教授,所以徐云也没法通过原本的历史进行参考或者协助。



    交代完这些。



    汤姆逊不等小麦洗完澡,便转身离开了302寝室。



    看得出来。



    哪怕是面瘫如汤姆逊,在谈到竞选学联会长的时候同样有些失态。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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