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二十章 你们是城管还是土匪下第1/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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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观的商贾百姓也尽皆傻眼。



扰乱社会秩序,影响东市贸易,减少帝国税收,破坏国家稳定……



打个架斗个殴而已,又没死人,你这是打算将这些人全都抓起来砍头么?



这到底是城管还是土匪啊?



太狠了……



“云雀楼”的一干人等更是瞠目结舌,老掌柜简直不可置信,这么大的罪名怕是诛灭九族都够了,就因为打架斗殴然后就这么扣在自己身上了?



“程参军,冤枉啊!是张家人先来挑事,如何能怪罪到老朽身上?”老掌柜仕途理论。



程务挺却不予理会,瞪着眼睛问道“‘云雀楼’的杂役仆人是否受你的指使参与斗殴?你否认也没用,这么多街坊邻居看着呢,岂能容你抵赖!既然你是主谋,那就休说废话,是你自己乖乖的跟本官去衙门,还是本官让人拿你前去?”



老掌柜知道这货不讲理,也不辩解了,瞅瞅张慎铁的惨状,明智说道“不用程参军费神,老朽自去便可。”



程务挺满意的点点头,回首吩咐道“将所有参与斗殴人等尽皆捉拿归案,详细审理之后再做定夺。从即刻起,‘云雀楼’与张氏炭行全部停业整顿,不得营业!”



老掌柜差点气死,赶紧说道“程参军,这‘云雀楼’乃是申国公府的产业,即便是老朽有罪,那也不过是老朽一人之事,何至于牵连‘云雀楼’?还请程参军网开一面,则申国公府感激不尽。”



“云雀楼”乃是东市的招牌酒楼,生意兴隆日进斗金,若是因此被迫停业,损失巨大不说,申国公府颜面何存?



不得不抬出申国公高士廉的名头,希望能够压服程务挺……



程务挺皱皱眉,问道“尔等难道没有看过城管下发的《关于长安市场整顿若干条例》?”



老掌柜一脸懵逼,这稀奇古怪的称呼,是啥玩意?



程务挺看老掌柜似乎还真是没见过那个府尹大人炮制出来的“条例”,问身边人“不是说东西两市所有的商贾店铺尽皆下发了么?尔等莫非懈怠职务,未曾分发下去?”



身边的一个书吏下了一跳,急忙道“怎么会?卑职早早就下发了,尤其是东市几百家商铺,乃是卑职亲自督促,绝无遗漏!”



说着,他转向老掌柜气道“你家便是本官亲自前来下发的管理条例,你这老儿怎地敢说没看过?”



老掌柜心说我真的没看过啊,不过这个官员倒是真有那么一点印象……回头看看身后的管事,那管事一脸尴尬,上前一步附到他耳边,低声说道“那啥……那个什么条例的,下发那天就被您给扔进炭盆里烧了,您说那玩意是给寻常商贾设定的,咱家用不着……”



老掌柜这才想起来,可是自己没说错呀,堂堂申国公府高家,只要不造反,哪一条罪状能扣到咱家头上来?



可是现在瞅瞅眼前这形势,怕是高家的名头还真就不好使……



这个房俊不仅自己棒槌,怎地招募的这些收下也个个都是棒槌?面对申国公府这样的顶级权贵,居然一丝半点的尊敬都没有,简直可恶!



不过这个时候他也不敢反驳,只能叮嘱管事速速回去府中通知家主,自己乖乖的跟着去了城管署。



程务挺则指挥的没看过啊,不过这个官员倒是真有那么一点印象……回头看看身后的管事,那管事一脸尴尬,上前一步附到他耳边,低声说道“那啥……那个什么条例的,下发那天就被您给扔进炭盆里烧了,您说那玩意是给寻常商贾设定的,咱家用不着……”



老掌柜这才想起来,可是自己没说错呀,堂堂申国公府高家,只要不造反,哪一条罪状能扣到咱家头上来?



可是现在瞅瞅眼前这形势,怕是高家的名头还真就不好使……



这个房俊不仅自己棒槌,怎地招募的这些收下也个个都是棒槌?面对申国公府这样的顶级权贵,居然一丝半点的尊敬都没有,简直可恶!



不过这个时候他也不敢反驳,只能叮嘱管事速速回去府中通知家主,自己乖乖的跟着去了城管署。



程务挺则指挥手下将两家店铺的客人驱逐,仆役驱散,将大门紧紧关闭,贴上封条……



“云雀楼”事件迅速在东市传播开来。



大家惊讶于张家人无比豪横居然敢对高家大打出手的同时,也对“城管署”的强势有所认知。毕竟“云雀楼”的背后可是申国公高士廉,当初长孙皇后亦要称呼一声“舅父”的超然人物……



与此同时,各家店铺商行也都赶紧跑回去翻箱倒柜的找寻“城管署”成立的那天下发到各家的那个见鬼的条例。当初谁也没在乎这个“城管署”到底是个什么玩意,自然将那份条例视若废纸一般的存在。



等到翻找出来,细细翻阅之下,顿时倒吸一口冷气。



只见那份《关于长安市场整顿若干条例》内容无比详尽,从卫生、治安、税务、计量、质量等等多个方面对长安市场进行规范,严苛到极点!



最令人啼笑皆非的是这份条例的所有处理方式只有两种——拘禁和罚款。



拘禁也就罢了,比如今日张家和高家的冲突,有人受伤自然就要有人承担触犯大唐律的后果。但是这罚款的数额……



简直令人目瞪口呆!



“随地乱倒垃圾者,勒令其家负责所在市场的全部卫生清扫三日,并且罚款五百贯……”



“随地吐痰者,罚款一百贯……”



“缺斤少两者,勒令其停业整顿十日以上,并处罚金一千贯……”



“聚众闹事者,视其情况处以十日至一月的拘禁,并处罚金一千贯至一万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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