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抄家第2/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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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来国初的优免只是免瑶役,但事实上到了明中期开始,已经是役粮俱免。而到了中后期开始,官绅们更是无视国家法律,冲破界限,基本上就成了全额优免。

  田连阡陌而不任分毫瑶役,甚至不仅官户本身如此,连依附于他们的佃户丛仆,疏属远亲,也都无一手一足应公家之役,无一钱一粒充应役之劳。

  于是官户便成了逃避国家税赋瑶役的保护伞,各种名目的什么渊薮,投献、诡寄、分花、寄庄等层出不穷。

  投害早就被称为国家三害之一,但这涉及到所有官绅和权贵阶级,因此不但没有半点改变,反而越演越烈。

  谢三宾的这二十四万多亩地,真正他家自己的地不多,可能也就两成左右,其中还有部份是仗着官职权势,巧取豪夺来的,比如遇灾年,放高利贷,然后逼债收田等。

  更多的都几乎是投献或寄庄等。

  “谢家仅宁波一地,每年收租谷就达一万三千多石,敛银九千八百两。另外,谢家还拥有众多织机织妇,纺织求利······”

  这不仅是个官僚地主,还是个资本家了。

  大明为什么亡,很大部份原因就是财政先崩溃了,而国家财政为什么崩,说到底还是那群官僚集团们,他们表面满嘴仁义道德,可私底下不仅巧取豪夺,甚至还通过投献等方式,兼并田地,垄断工商。

  朝廷但凡敢说一句开海贸易,他们就说取祸之道。敢要征收工商税,开矿税,他们就要闹的满城风雨鸡犬不宁,本质上就是他们侵占了本属国家的利益,不肯放手罢了。

  大明不开海,不对外贸易,难道民间就没有了?

  仍然与洋人贸易,只是没有明着来,而是通过澳门甚至沿海的诸岛走私岛跟他们交易,而这种交易,完全不用给朝廷交一分税银。

  甚至民间商人们敢私自参与想分一杯羹,还会被他们定为海贼,联手围剿。

  这就是血淋淋的事实。

  前太仆少卿,宁波首富谢三宾抄家,也抄出了这些事实。

  朱以海沉默。

  不过看到连之前慷慨激昂的钱肃乐等宁波义绅们都沉默了,他知道这个事情暂时还不能扩大化,更不能轻易挑盖子。

  “谢家名下所有的田产,都充入孤的王庄,原佃户租客仍可租佃耕种。至于租额,孤暂时没空打理,便简单点。定额租制,上地亩征银三分,中地二分银,下地一分,由王府收租上缴。”

  据大明会典,浙江耕地四千六百余万亩,田赋两百五十二万余石,平均百亩税五石四斗。后来征银,官府规定的是每石粮折零点八两银子,百亩折银四两三,合亩征银四分三。

  朱以海定最高三分,降低不少。

  而向来官府征税,不仅收田赋,还加征火耗和平余。

  朱以海直接提出要把谢三宾的二十四万亩地划进自己的王府,有些吃相难看,正常应当是充入国家,做为官田再佃租。

  但朱以海哪不知道这里面猫腻太多呢,要抗清,要养兵,要打造军械,这些都需要钱,而如果还按照以前大明那套财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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