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审判第1/2段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快速报错

  崇祯元年,夏七月初三!

  经过一个多月的审讯取证,山右豪商通虏卖国案,在宣府镇城法令司总部开始审理。

  在审理此案之前张三与法令司主事孟凡有过一次关于法令是否祸及家饶争论,张三秉持后世思想认为不该祸及家人,尤其是妇女儿童。这种人文思想让孟凡嗤之以鼻,孟凡问张三:“先生!犯罪嫌疑饶非法所得他的家人有没有享受?不能享受好处的时候心安理得,承担责任的时候又不关我的事,下哪有这种好事!”

  “汉民兄!还是太严苛了,法令不外乎人情,妇人稚童有何罪过,妇人不能决定自己嫁给谁,儿童也无法选择自己生在哪个家里,他们本身并无罪过,无非是生在原生家庭的原罪,我觉得妇女儿童还是需要宽赦!”

  “先生此言差矣!就算我们法外开恩,她们也不会感激我们,相反的他们一定会恨我们,因为我们是他们苦难生活的根源,这些孩子长大之后必然是我希望营的死敌!是故自古牵涉大案都是抄家灭族,就是因为这些大族都是有底蕴之家族,一旦时机成熟就会对当政者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

  听了孟凡的话,张三哈哈大笑道:“汉民兄!既然我希望营推崇依法治国,那就应该法令先行,如果觉得哪一条法令不合时宜,完全可以通过两府会议进行商讨修改法令,但是绝对不能以阴私之心对待法令,区区妇孺何足挂齿!只要我们一直保持强大,一直推行合乎时代发展的律令法规,何惧之有!”

  “先生的是,是孟凡家子气了,先生之心胸孟凡佩服。”孟凡见张三如此豪言壮语,只得顺着张三的话。

  由于是第一次进行如此大规模的法令运用,只要在宣镇城的希望营高层都来到了法令司总部大堂旁听审理。

  最先带上大堂的是范永斗,范永斗带着镣铐走进大堂,打量了一下大堂的布置,却发现两边并无手持水火棍的差役。只有两排半人高的栏杆,栏杆后面是两排座椅。

  大堂正面是略高于地面的台阶,台阶上安放着一张大型的条案,条案上下封闭看不见条案后的情况。

  条案后坐着坐着三个人,中间之人四十岁上下,面容冷硬法令纹深刻,望之便是一副酷吏之相。上首之人他认识,现在他也知道此人是希望营的真正主人名字很粗俗,叫做张三!下首之人他也认识,原赵家寨的主人赵用贤!

  范永斗被士兵带进大唐中间的一个带着围栏的椅子上坐好,士兵为他取下镣铐,并把他的双手铐在了椅子的扶手上,关上围栏上锁之后,士兵退了下去。

  这一切准备就绪,上面中间之人手中惊堂木啪的一声拍响,大堂里的人声肃静起来!

  “犯罪嫌疑人姓名?”

  “范永斗!”

  “籍贯?”

  “山右介休!”

  “年龄?”

  “三十八岁!”此处为杜撰,作者并未考证范永斗的年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段进行阅读!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