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八章 【分封和郡县】第1/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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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鞅设立郡县。

  将那些老世族的封地,收回为国有。

  大贵族们仅仅只是保留爵位、俸禄和一小部分特权。

  将老世族封地自己搞税赋的权力,也收到了国府的手中。

  重新丈量土地,开阡陌交通,让整个秦国的赋税执行同一个标准。

  也首次在当时的秦国境内,做到了统一度量衡。

  使得县里的税收,能够直接转变成为秦国的国力。

  而不再是变成那些老世族的家底。

  剥夺了老世族自己组建私军的权力,将秦国的军队也从联军形式,变成了真正的正规军队。

  虽然在武器装备上,秦国军队和六国军队并没有什么特别大的差距。

  但是在组织度上,则已经不可同日而语。

  真正让秦国以一国之力,去面对山东那些没有经过变法的旧制国家。

  到了秦惠文王,乃至之后的秦昭襄王和秦王政。

  以上令下达的正规军队,去打山东六国那些名义上是国家军队,但其实根子上还是一大堆贵族的联军,自然是无往而不利的。

  然而,商鞅的变法,虽然是将那些老世族的特权剥夺。

  并且设立了郡县。

  但是受限于实际情况,县以下的治理还是靠乡绅毫桀和一些小世族的自治。

  这些乡绅毫桀,在秦国境内对国府的统治,其实构不成什么严重威胁。

  所以便没有引起商鞅的重视。

  亦或是商鞅还有后面的三期、四期变法的构想。

  但还没有来得及实施和推行,秦孝公便英年早逝。

  没有了秦孝公支持的商鞅,则很快被老世族们联手覆灭。

  饶是商鞅这样的手段和雄心,面对老世族的时候,也是选择了十年蛰伏。

  就这还最终落得个五马分尸的下场。

  嬴扶苏并不认为自己能够比商鞅更加高明。

  于是也便听进去了冯职所说,应该从长计议,一步一步来的建议。

  商鞅的变法,在秦国还没有统一六国的时候。

  让秦国能够快速强大,并且以一国之力对抗六国。

  但是统一六国之后的秦国,其实真正算起来,反而在很多方面不如统一之前。

  六国虽灭,但是六国的旧世族却是没法被根除的势力。

  例如项梁和项羽,张耳和陈余这些人。

  他们虽然表面上归顺秦国,但是实际上在自己地盘上的影响力却非常大。

  秦国朝廷,其实权威性是远远不够的。

  也正是如此,秦始皇和二世胡亥,才一次又一次的东巡天下。

  只要这些六国世族、毫桀、乡绅还在。

  秦国就不得不用大量的军队在国内各地维持稳定。

  而这些人,才是朝廷最大的隐患。

  秦的覆灭不用多说,便是被这些人联手推翻的。

  陈涉吴广只是一个引子。

  后面的天下皆反,才是这些乡绅毫桀和老世族隐患的大爆发。

  其实某种程度上来说,当年朝堂之上王绾和李斯政见上的分歧,是有一定道理的。

  王绾提出,应该让始皇帝将自己的儿子们都分封出去。

  镇守偏远的地方郡县。

  这样一来,便可以对原本山东六国的地方,都真正归属秦国统治。

  而李斯则提出,应该将秦国的郡县制度推广到全天下。

  这样在几代甚至十几代以后,秦国不会像春秋时期那样同宗相残,相互疏远。

  从更加宏观一些的角度来看,这里两种方法,都有其优点,也都有其缺点。

  并不是谁比谁更高明的。

  而若是单单站在皇室宗族的乡绅毫桀和老世族隐患的大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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