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提斯坦第1/4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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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中午,‘石榴’亚东走了。

  来自白鸦佣兵团的提斯坦面无表情地站在树荫下,他真真切切地看到,这位长得又红又胖的泰格瑞拉小伙子走得很痛苦。

  他死于野猪的獠牙下,准确来说,杀死他的是一只承受兽化诅咒的野猪人。

  野猪人变成一头可怕的钢鬃野猪,它用两根长牙把‘石榴’亚东从下体一直撕裂到胸膛。

  这位胖胖的小伙子也趁机一剑捅烂了野猪的眼睛。

  他爆发出的力量恐怕连天上的诸神都要惊叹,他的钢剑刺穿野猪布满血丝的硕大眼睛,狠狠地没入到钢剑护手的位置方才卡住,让这头残暴的野兽当场毙命。

  野猪人在兽化人群体中,脾气是最粗俗凶暴的,它们在半人半猪形态下,体格强壮敦实,鬃毛又短又硬,而在完全体的野兽形态下,狂暴的冲锋,连提斯坦都要避其锋芒。

  其实这个可怜的小伙子是可以避免死亡的,他不禁心想。

  野猪锋利的獠牙本应刺穿的是惊涛城的侯爵次子布林登,但是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石榴’亚东推开了侯爵次子,替他迎接了死神的降临。

  战斗结束之后,布林登竭尽所能地为他缝合伤口,但效果依旧不明显,只坚持到第二天中午,便在痛苦中死去。

  女战士夏魅在战斗结束时,就向他提出建议,给这位小伙子一个痛快才是最仁慈的做法。

  毫无疑问,这个最佳提议没有被执行下去。

  布林登用来给他包扎的浸酒纱布沾满了黑糊糊的鲜血,散发的气味儿更是骇人,连远处的提斯坦都明显感觉到胃里一阵翻搅。

  他正面杀死了一头陷入狂暴状态下的野猪人,这样的战绩在龙首港的佣兵群体中,也是屈指可数的。

  提斯坦用充满敬意的眼神看他最后一眼。

  虽然从金羽城出发,他自始至终都未曾跟任何人说过一句话,但他的眼睛却在默默地观察着一切。

  在他们一行人中,这位又红又胖的小伙子是最热情的,对于前往龙首港成为公爵大人的手下,也是最向往的。

  因为他是平民出身,所以他将这趟护送任务视为自己荣耀起始的第一步。

  可惜,他连第一步都未曾走完。

  他临死前的最后一句话不是交待自己的身后事,也不是拜托布林登帮忙照顾自己的家人,而是询问这位侯爵次子,自己杀死野猪人的战绩,可以被封为骑士吗?

  那位不是骑士的骑士向他保证,他一定可以在龙首港获得骑士的头衔。

  布林登细心地整理着‘石榴’亚东穿在身上的那件被獠牙撕裂的铁环链甲,以及沾满血污和泥土的长筒靴、厚斗篷,他的衣服有粗羊毛织的,也有天然动物毛皮。

  由此可以看出,他出生于泰格瑞拉北境,一个苦寒艰苦的地方,毫无怜悯可言。

  连提斯坦都感到遗憾的是,这位泰格瑞拉的小伙子,到死都没有向众人透露自己家人的丝毫消息。

  毕竟冒险者和佣兵的生存环境是严苛无情的,他们时时刻刻都走在危险的边缘,只要踏错一步,就有可能让人丢掉性命。

  提斯坦在白鸦佣兵团早已见惯了生离死别,每一位成员临死之际,最放不下的,莫过于远在他乡的家人。

  而这位‘热情’的小伙子什么也没透露,他认为没有消息的消息,才是对家人最大的心里慰藉。

  这让他不由自主地回想起了自己的过往。

  他是一名威斯特人,出生于地精荒原,他的家乡在盖伦河东岸的嘉文子爵领地上。

  让他痛心的是,两年前威斯特王国与阿玛斯塔夏爆发战争,他的家乡,嘉文子爵的领地和城堡不仅被夷为平地,还惨遭大屠杀。

  他知道自己家人存活的希望非常渺茫,以至于他自始至终都不敢踏入家乡的土地半步。

  没有消息的消息才是对他最大的安慰,正如他不愿回家看望自己的老父亲和妹妹,不让他们知道自己还活着是一个道理。

  因为他也害怕自己在某一天像‘石榴’亚东一样,悄无声息地死在薄暮之森。

  这对他的老父亲和妹妹来说,就太残忍了。

  提斯坦默默地观望着一切。

  他看到布林登整理好亚东的衣服后,将披在自己身上的那件灰羊毛镶紫锻边的斗篷取下,又摘下肩头一枚土黄色大地为背景,紫色巨龙展翅俯冲的徽记,全部放在他的尸体上。

  紫色巨龙是他们的龙首港公爵为自己设计的旗帜和徽记,灰羊毛镶紫锻边的斗篷则是为自己属下设计的统一着装。

  当他们到达龙首港之后,所有人都会披着标志性的灰羊毛斗篷,以此证明自己的身份。

  这让他不禁有点向往起来。

  向往繁华的龙首港归于一统,紫龙旗帜在城墙上猎猎作响,披着灰羊毛镶紫锻边披风的战士,整齐有序地等待着自己的领主下达命令。

  而身为贴身护卫的他,则会默默地站住这位年轻的公爵大人身后,默默地审视着这种盛况。

  提斯坦心中坚信,这位传授自己真正剑道的公爵大人,绝对可以让龙首港与风暴群岛归为一统。

  想到这里,他背在身后木盒——装在木盒里的尼路斯坎恶狼的   因为他也害怕自己在某一天像‘石榴’亚东一样,悄无声息地死在薄暮之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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