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人命如草芥第1/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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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里鸭蛋有现成的,腌制皮蛋工序也十分简单易学,下午没花上太多时间就腌制了两瓮的鸭蛋,再等上半个月就差不多了。

  当晚,陈肃没睡好,第二天顶着熊猫眼起来。

  其实也好理解,任谁突然来到一个新的世界变成一个新人都会睡不着,何况后脑袋上还顶个包,只能侧着睡。

  趁着午后空闲的时候,庞光揣着五十文钱登门了。

  这五十文钱不是庞光的,而说是衙门给陈肃的汤药费和破案的赏钱。

  不良人的社会地位低,常被称为“贱民”。

  唐朝“贱民”又分为两种,为大地主官僚们做仆人和奴卑的叫“私贱民”;而为官府做事的底层差役、不良人等属于“官贱民”。

  不良人是没有编制的,因此也没有固定工资,收入很不稳定。

  不过没有固定工资也并不代表收入就一定低,不良人大多以“受赇”为生。

  所谓“受赇”就是收受贿赂,也就是收受贿赂。

  大唐经济发达,人口众多,又加上万国来朝,社会错综复杂,不良人每日忙忙碌碌要面对形形色色人员的管理和纠纷调解。在做事的时候,收点管理费、好处费也就理所当然。

  唐王朝上层机构既不用为管理错综复杂的基层而头疼,也省去了财政负担,所以基本上对这些不良人灰色收入采取默认的态度。

  陈肃当不良人时间尚短,运气好每个月也能捞个千八百文的,虽然不多,倒也能勉强养活自己。

  除此之外,还有一笔收入来自于官府给与的奖励。

  五十文不多,但对全身摸不出一个大子的穷鬼陈肃来说也是笔小财,足够好几天的生活费。

  将五十文钱收好,问起之前案子情况。

  庞光叹息了一声:“案子是结了,可那徐一舟当天就被放还了。”

  “什么,放了?他可是杀了桃娘!”

  陈肃十分诧异,杀人凶手怎么能随便放了,就算徐县尉是他亲戚,也不能如此藐视国法啊。

  “谁说不是呢。”庞光叹了口气,坐了下来,继续道:“徐一舟被押到县衙大牢后,我也以为他罪有应得,可是今早就被放了出去,确实可恨!”

  “为何要将他放了,县令大人竟敢如此徇私,就不怕御史参他么?”

  “这也怪不得吴大人,听说是徐家拿出了桃娘的卖身契。”

  卖身契!

  陈肃愣了下,不过很快就明白大概是怎么一回事了。

  唐律对杀人犯的处罚是相当严厉的,但有一种却是例外,那就是主杀奴。

  古代奴隶的社会地位是极其低下的,与牲畜无异。

  奴杀主,泼天大罪;主杀奴,处罚却极轻。

  唐律中有言,未经报备有正当理由杀死奴婢的,事后只要补充报备官府说明即可。即便是无正当理由杀死奴婢的,最严重的处罚也只是杖责一百、罚些钱币罢了。

  而徐一舟有桃娘的卖身契,桃娘便是奴,这里面的操作空间就很大了。

  想通这点,陈肃也就大概猜到是怎么一回事了。

  事实上,徐一舟也正是凭借一张卖身契将整个案子的性质转变了过来。

  徐一舟只是寻了个由头,说是桃娘这个奴婢先辱骂自己这个主子,又是她先动的手。这便是奴欺主的大罪,打死也不足惜。

  之后徐说自己不过是要教训下她,结果失手致死了。

  加上有徐县尉帮腔两句,最后徐一舟便被无罪释放。

  得知情况,陈肃陷入了沉默。

  无论大唐多么繁荣昌盛,也掩盖不了仍然是个人命如草芥的不平等社会。

  作为一名侦探,享受的就是面对凶案时通过推理寻找事实真相,将凶手绳之以法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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