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告别第1/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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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队进入兰会所时,天已经黑了。

  “哇好美!”

  踏上从瓯江江头一直铺至城堡大门的红地毯,女孩们激动得想哭,有女孩抚摸鲜艳花朵做出巨大花环,囔囔:“曾经我的梦想就是住在兰堡里!哪怕只是一个晚上,哪怕只是一个12点后就脱下水晶鞋的灰姑娘,也能浪漫到心醉……没有想到真的实现了!在最美丽的17岁里,穿着最华丽的裙子,踩着最精致的高跟鞋,坐着最富贵的跑车……成了住进城堡的女孩。”

  女孩们在红毯花环间托起长裙,哪怕是第一次穿上高跟鞋的女孩也忍着疼痛一步步挪向兰堡,男生感慨道:“怪不得女生喜欢富人的男孩。因为每个女孩都有公主梦啊。并不是被男生抱进怀里受保护的公主梦。而是穿上公主裙,踩着水晶鞋,住进城堡的公主梦……”穷男孩能做什么?摘来狗尾巴草做成公主冠?吹起蒲公英就叫浪漫?拜托,那不是公主!

  随着月辉洒落,那辆会跟随环境变色的车停下。从车里走下一个大男孩,怯生生的,手无足措。

  曹应翔稀里糊涂地被蓝雨诺拉进车里。天啊那车先前变形了唉!走近看了看,还会变色哎!

  曹应翔是一个很简单的人,他的世界也是孤独而简单的世界。他喜欢物理、喜欢化学,喜欢在灿烂的星空下做着没有边际的幻想。他不喜欢白天,不喜欢路灯……那完全是个多余的东西。

  曹应翔有自己的世界,那个世界阴暗湿冷,记忆里是四面透风的老土屋,冷得发硬的旧被子。

  饥饿和寒冷是魔鬼,让身体被黑暗一点点吞噬。

  不过这个世界还是有那么点东西值得怀念吧。

  他的世界里,最漂亮的是毛子钦。一个阳光、青春,满满洋溢着快乐的高中女孩。她是快活的,像是百灵鸟。

  村头喇叭花开了没?

  去年冬天那只阴冷风中的小猫活下来了吧?

  他的世界里安安静静,悄然无声。全世界,安静、孤独。

  曹应翔喜欢一个人,喜欢蓝与黑,就像是深海里的大鱼,嘶鸣悲戚。有时候想,这就是小说里写的“血之哀”吧?血液里都写着孤独。

  曹应翔觉得,自己应该是会孤独一辈子的。

  但有一天,蓝雨诺改变了这一切。高一开学那天,刚到班上,曹应翔一个人孤零零坐在角落里。他向来如此,从来没有同学愿意接近邋里邋遢的他。

  那天,迟到的钟汉良看到教室里仅剩的一个位置,眼里冒火,吼道:“死开,土鳖!”

  教室里寂静,落针可闻。丑男孩倔强地抱着书包。

  钟汉良上来,就要用暴力把他推开。

  但是蓝雨诺突然出现,笑道:“哈哈你是土鳖我是屌丝,我们快乐地做好朋友吧!”

  蓝雨诺离开了他好看的女同桌,来到他身边。

  后来,是蓝雨诺分享给他音乐,是蓝雨诺教他晒阳光。

  他给这个世界带来了声音。

  他给这个世界带来了光彩。

  那种温暖细流在身体中躁动,夏天投入冰水一般的感觉,空气更加清晰,叶子更加翠绿,全世界都明媚起来。

  曹应翔第一次为别人无所顾忌地付出,花费了自己99%的积蓄,可能因此未来一个月都要忍受饥饿,曹应翔享受那种心疼又欢喜的感受。原来这就是活着啊!

  傻子一样心疼的付出!

  像是那首歌唱的:

  像我这样优秀的人,

  本该灿烂过一生。

  怎么二十多年到头来,

  还在人海里浮沉。

  ……

  像我这样懦弱的人

  凡事都要留几分

  sp;他给这个世界带来了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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