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常无欲以观其妙第1/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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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俞明哲,江湖人称“摇摆”,或者“摆哥”。

  这个绰号得由来可能是因为我在篮球场上的动作过于飘逸,比流川枫还要樱木花道。

  一到场下,经常就会有不知名的小学妹上来给我送水送饮料。

  其实不需要这些的,你们投怀送抱就好了。

  我身高一米八,皮肤微黑,样貌略鄙陋,(用蒋之曦的话来说,我那不叫鄙陋,叫猥琐......当然这点我是不同意的,)但这抵挡不住我从内心散发出来的魅力。

  以至于有一次马小玲从外校赶来看我打篮球的时候,被别的男生嫉妒了。

  他们开始造谣,说我在操场上“抠脚藓”。

  我那是抠脚藓吗?我明明是在打篮球的时候脚趾受伤了。

  可就像杨蒙恩说的一样,因为他的外表猥琐,所以全班的屁都是他放的。

  而我的外表鄙陋,所以脚趾受伤就变成在抠脚藓......

  但是无所谓了,一个强大的男人不应该去计较这些,所以,最后我转学了。

  花了很大的代价,转去了马小玲的学校,和她同一个专业,转学的事情还是她帮我联络的。

  毕竟我们是发小。

  没有人知道,我们从小在一个弄堂里长大。

  也没有人知道我暗恋马小玲,除了蒋之曦。

  我和蒋之曦本来不认识,但他太八卦了,他认识的各种年龄阶层的小妹妹居然比我还多......有一次朋友聚会玩真心话大冒险,当时蒋之曦也在场,轮到我回答喜欢谁的时候,我喝多了......居然不小心说出来喜欢马小玲......后来,这件事情没有后来。

  她们不认识马小玲是谁,蒋之曦也没对外说过,也有可能是他忘了,毕竟当时我们还不熟。

  我知道马小玲的人生要什么,我也知道我暂时给不了她,保持这种朋友的关系就是最好的。

  原本以为这种随波逐流的生活很多年也不会掀起浪花......直到今天下午的时候,马小玲突然找到我,拿了一把小手术刀给我,让我在考试结束以后,把刀放到滕智冶的衣服口袋里。

  大概是恶作剧吧,毕竟滕智冶这个傻子,谁都喜欢欺负他。从这一点上来说,我倒是有点同情他......我被嘲笑和攻击只是因为被嫉妒,而他是真的傻。

  但是,谁叫让我帮忙的是马小玲呢,我必须完成她交给我的任务。

  老天爷也真的是帮我,我刚想着要怎么接近滕智冶的时候,就被他叫住了。

  滕智冶让我帮他穿防护服,轻而易举的,在帮他换衣服的过程中,我神不知鬼不觉地把小刀塞进了他的裤子口袋里,那一瞬间,我居然有一种当小偷的刺激感。

  做完这件事情之后,我就一直在观察他。

  我发现滕智冶今天有点奇怪,在考试的时候,他莫名选择了两块太空石掂了掂,这又不是买菜,有什么好掂的。我学着他的样子也掂了掂,没什么区别。

  过了一会热,考试开始了,他好像又一度变得很痛苦的样子。我有点慌,不知道是不是我塞给他的那把小刀有什么问题?

  蒋之曦也有点奇怪,他坐在另一边难道看不到滕智冶的情况吗?疼整夜都疼成那样了,身体一直在颤抖......他居然一句话都没说。

  几番犹豫之后,我还是开口询问了他一下,果然他说是肚子痛......那就好,和我没什么关系。

  可能是谁又欺负他,给他吃喝了一些什么奇怪的东西......可怜的孩子,我发誓以后再也不会欺负他了,就算马小玲再叫我做什么欺负他的事情,我也不会答应了,男人要有自己的主见。

  诡异的事情还没有结束。

  考完试之后,马小玲发消息约我晚上去酒吧唱歌,我隐约觉得哪里不太对,可我还是去了。

  今天晚上可能会有什么事情要发生,我有种不好的预感。

  ......

  月黑风高夜。

  我准时出现在了狂舞酒吧门口。

  马小玲不知道从哪儿搞到了我的联系方式,偷偷把酒吧地址发给了我。

  九点半,正好是酒吧里刚开始热场的时候。

  人群三三两两地挤在酒吧中间的炫光蹦迪台上,摇头晃脑的舞动着自己魔鬼般的肢体。DJ和乐队在一旁放送着Electro House和Bass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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