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四十五章 欢喜冤家第2/3段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快速报错

  二十多年前,巢湖有二十七个能人,乃水贼头目,分做六股,一夜之间被廖一仙收服,杀了三个头目。

  几年前,二十四个头目死了六个,现在还剩下十八个。

  这十八个头目,就有六个住在岛上。

  这倒不是其他十二个头目的武功低于这六个,而是这六个头目最得廖一仙信任。

  就算是手下,也有亲与比较亲和最亲的划分,不可能一视同仁,也不现实。

  王默等人到了湖边,上了一艘快船,不一会儿就到了岛边,下船上岛。

  走到一处时,却有一座古庙,竟有十多个弟子负责看守,俨然禁地。

  这座古庙始建于晋代,用来祭祀湖中女神,故名圣妃庙。

  只见六个书生模样的人了禁地,其中两位就是王默昨日所见两人,而六人之中,一人气度不凡,腰间悬着一柄三尺青锋,年纪不是最大的,但段位“坐照”,乃是个绝顶高手。

  “得即高歌失即休,多愁多恨亦悠悠。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一个书生吟道。

  另一个书生却是吟道:“江头日暖花又开,江东行客心悠哉。高阳酒徒半凋落,终南山色空崔嵬。圣代也知无弃物,侯门未必用非才。一船明月一竹竿,家住五湖归去来。”

  “哈哈。”第三个书生笑道,“两位贤弟所吟之诗皆出自晚唐罗隐,我也来一首。抛却南阳为主忧,北征东讨尽良筹。时来天地皆同力,运去英雄不自由。千里山河轻孺子,两朝冠剑恨谯周。唯余岩下多情水,犹解年年傍驿流。”

  昨日那个与尤二起冲突的书生说道:“三位兄长都吟罗隐之诗,小弟岂能落后?莫把阿胶向此倾,此中天意固难明。解通银汉应须曲,才出昆仑便不清。高祖誓功衣带小,仙人占斗客槎轻。三十年后知谁在,何必劳君报太平。”

  王默见过的另一个书生笑道:“我也献丑一首。似共东风别有因,绛罗高卷不胜春。若教解语应倾国,任是无情亦动人。芍药与君为近侍,芙蓉何处避芳尘。可怜韩令功成后,辜负秾华过此身。”

  五人所吟之诗都是出自罗隐。

  这位罗隐乃晚唐诗人,二十多岁起,就屡试不第。

  三十多岁自编一书,名叫《谗书》,时人赠诗曰:“谗书虽胜一名休。”

  后来,他又考了几次,仍是不中,史称“十上不第”。

  五十五岁时,罗隐回乡依附吴越王钱缪,做了钱塘令,著有一书,名叫《太平两同书》,语多道家之言。

  他死了以后,后世之人将他当做地仙,有不少关于他的传说,而他一生之中,除了不太得志之外,那便是狂。

  当然,他够资格狂,绝非傲慢。

  这时,那佩剑书生朗声说道:“物之所以有韬晦者,防乎盗也。故人亦然。夫盗亦人也,冠屦焉,衣服焉。其所以异者,退逊之心、正廉之洁,不尝其性耳。

  视玉帛而取之者,则曰牵于寒饿;视家国而取之者,则曰救彼涂炭。

  牵于寒饿者,无得而言矣。救彼涂炭者,则宜以百姓心为心。

  而西刘则曰:“居宜如是”,楚籍则曰“可取而代”。

  意彼未必无退逊之心、正廉之节,盖以视其靡曼骄崇,然后生其谋耳。

  为英雄者犹若是,况常人乎?是以峻宇逸游,不为人所窥者,鲜也。”

  此人所吟非诗,而是文,也是出自罗隐笔下,名《英雄之言》。

  此文言辞犀利,嘲讽那些借“救民涂炭”为口号而窃取政权的帝王们的本性。

  说白了,在罗隐看来,抢财物的是盗贼,取国家的也是盗贼,根本没有什么区别,真正的大英雄是不存在的,即便真的存在,也少得可怜。

  王默听得似懂非懂,俞四与尤二等人却完全听不懂,而因为尤二昨日与那个书生有过冲突的原因,都不想多待一下,只想尽快见到廖一仙。

  只是俞四虽然不认识这六个人,但这里是姥山,这六人不但上到了岛上,而且还能接近圣妃庙,当是廖一仙的“贵客”。

  他的祖上与廖一仙的祖上有旧,形同一家,三十多岁自编一书,名叫《谗书》,时人赠诗曰:“谗书虽胜一名休。”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段进行阅读!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