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书仙买书沉鱼炼丹第1/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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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浩动笔开篇写道:“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杨浩以八七电视剧红楼开篇。

  书仙是个文化人,这几句话好有文学感,书仙情不自禁神谕停在杨浩笔下。

  杨浩用白话开始书写正文道:“远古的时候,天崩地塌,混沌初开。当时仙帝在大荒山无稽崖炼石以补天。”

  异世,自然没有女娲,杨浩也不敢写女娲,担心暴露自己。

  “神话故事。”书仙看到开头,以为是神仙争霸,成为仙帝的故事,看着杨浩写出,“无才可去补苍天,枉入红尘若许年。此系身前身后事,倩谁记去作奇传?”

  书仙神谕在短短的一段文字上,这话语,和自己书写的完全不同,很值得学习。

  杨浩继续写故事,很快一章完结,将句子进行分段,看起来更加好看,书仙写的书可没分段,一堆长长密密麻麻的。

  世人都晓神仙好,惟有功名忘不了。

  古今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金银忘不了。

  终朝只恨聚无多,及到多时眼闭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娇妻忘不了。

  君生日日说恩情,君死又随人去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儿孙忘不了。

  痴心父母古来多,孝顺子孙谁见了?

  书仙脑子炸了!第一章完结,就一章,其中前所未见的经典句子太多了!这话与话的连接,书仙心知,根本没法比,仅仅一章,就把自己所有书秒杀得飞灰湮灭。

  书仙不敢相信,杨浩说自己书不堪入目,这是实话。和杨浩比,我的水平简直像是三岁孩童。

  杨浩写完一章,书仙输得体无完肤。

  “我拿红楼出来,小手一动,就能秒杀书仙。”杨浩心中得意。写完一章自信一笑道:“前辈觉得我这一章写的和书仙写的比起来如何。”

  思绪还在那一章文字中的书仙,听到杨浩这话,脸红成了苹果,太尴尬了!好在杨浩不知道我就是书仙。

  “要是这是我写的多好啊!”这个想法一出,书仙就压制不住了!

  地宗修七情六欲,书仙写书除了兴趣,主要还是修行,读者看自己书,产生的七情六欲能修炼神魂,灵气修肉身。

  书仙红着脸,心脏剧烈跳动,咬着红唇想道:“若是我将这书拿到手,一定能吸引很多读者,我现在肉身已经到天仙极致,神魂在到天仙极致,便可以渡红尘仙劫。”

  见书仙没有回应,杨浩再次出声。“前辈,你还在吗?”

  书仙压着胸口,写道:“书,卖吗?”写完后,书写捂住脸,扑倒在床上,暗骂自己真无耻。

  “书,卖吗?”杨浩脑子一顿,“这是什么意思?她要买红楼梦,红楼梦还能卖?”

  没有得到杨浩回应,书仙一边骂着自己无耻,一边又写道:“价格你开。”

  “这女人是认真的!”杨浩吞吞口水,试探道:“一千灵石,一千培元丹一章?”

  书仙目瞪口呆嘀咕道,“这价格,好低啊!”

  相比在肉身已经到天仙极致,神魂在到天仙极致,便可以渡红尘仙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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