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措手不及第1/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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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路上披星戴月的楚歌们,总算耗费了半个多月的时间,走完近一个月的路程,千辛万苦地来到了涿郡涿县。

  看着眼前黄土修筑的低矮城墙,正中有些残破的城门处上方,写着涿县字样时,楚歌有种想哭的冲动。

  这时他来到东汉末年时期,走过的最远的路程。在前世动则飞机,慢则火车、客车,几乎在沿途欣赏风景的过程,就会不知不觉地过去千里之地。

  哪里晓得在这个年代里,用落后的行驶工具一路行来,会走得如此艰辛,数百公里的路程,用了足足半个多月,跑得连马车都快散了架,连马都一路上吐了数回白沫,才总算活着来到了此处。

  车马劳顿之下,他们一行数人脸色漆黑,比逃难的人容颜好不了多少,连忙进入城内找到一家干净的客栈,开了数间上房,待大家洗漱一番后,连饭都顾不得吃上一口,阖上眼皮就开始发出震天动地般呼噜声。

  接下来的几天里,楚歌让其他人在客栈内歇息,单独带着貂蝉满城的东游西逛,很快将张飞在郊外常住的农庄打听了出来,没等他兴奋地前往时,却在清晨的集市上意外碰到了一个人。

  这个人身材中等匀称,身着一袭普通布衣,长相忠厚,皮肤白皙,双耳奇大,虽然没有传说中双耳垂肩那样夸张,但在五官中却显得异常突出。

  他两手指头十分细长匀称,显得很是灵活,有些像前世钢琴家的妙手,总之这个人虽然长相普通,却有种能让人过目不忘的气质。

  “哟,玄德兄,今天生意如何?”

  楚歌初始并不太注意此人,只是正常漫步走过集市,恰巧迎面走过来一个青年人,来到此人面前礼貌地一声称呼时,彻底让他停下了脚步。

  “刘备,字玄德。”

  楚歌在心中轻轻呢喃了一声,见他脚下的草席和编织的草鞋时,越发肯定此人,就是他日后最大的对手之一刘备。

  也许是历史的巧合,刘备此时摆摊的地方,正在张飞的肉铺附近不远之处,看到这里,此时的楚歌总感觉要有事发生,心中有股不妙之感。

  刘备这时也感觉到有人似乎在暗中窥视自己,便抬头寻去,见是街道上,站着一个身高略低于自己的少年,虽然相貌不俗,但是年轻的面孔很是陌生,心中也未曾多想,便移开了目光。

  张飞的肉铺前,也匆匆赶来一名卖肉的小贩,他伸手掀开了案上的盖头,又从怀中掏出块被揉捏成拳团大小的金子。

  他面现傲慢之色,左右环视周围后,将金子往肉案上重重一放,这种奇特之举,顿时吸引过来不少好事者围观。

  “现在就差张飞和关羽两者之间在此争斗闹事,如果再如实发生的话,真得就很难阻止后续劝架、相识、结拜的事情。”楚歌有些担心地说道。

  “怎么了?”貂蝉本来在其它摊前看着一些有趣的东西,却发现楚歌停下脚步,在自言自语地说着什么。

  也许世上的事情就是如此地巧合,这时一个身材高大,足有一米九十左右的红脸青年人,长髯飘逸,身着一袭破旧却很干净的绿袍,正往这集市中大步走来,在人流中颇显得鹤立鸡群,气势不俗,正是落魄中的关羽。

  只见他两手空空无一物,神情似乎有些低落,上的盖头,又从怀中掏出块被揉捏成拳团大小的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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