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宾馆404室内有两人死亡第1/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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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车上,徐正权不停地打电话给亲属。



间歇,一个电话突然打了进来,来电号码是女儿的。



徐正权赶紧接了起来,但电话里传出宁东局民警的声音:“你的女儿徐蓉已经死亡……”



徐正权当场崩溃,他双手掩面,眼眶里全是泪水。



“请您带上相关证明去辨认遗体,谢谢配合警方工作!”



9时45分,在宁东分局,徐正权勉强上了二楼,他呜咽着不成句的话,顿足捶胸。



在二楼走廊,他倚着墙,一下瘫坐在走廊里,怎么也接受不了女儿的死讯。



一时上不来气,又赶紧爬起来冲进厕所呕吐。



“我干呕,不要告诉孩子的母亲,她身边没有人啊!”



徐正权对着电话里的亲属说。



不久,徐正权的很多亲属来到了公安局。



岳剑和赵勇军专门做了接待。



在签字之后,徐正权前往尸检中心,法医将鉴定徐蓉哪一处是致命伤。



当日,在宁东分局出来后,徐正权及家属来到浴馆,不过,他们没能见到老板。



徐正权的亲属赵玲:“希望单位能派人出面处理此事,但浴馆老板并没有出面,而拿出600元钱,让亲属们自行前往殡仪馆辨认遗体。”



在殡仪馆见到女儿遗体的那一刻,徐正权悲痛欲绝。



当时,殡仪馆一方要求交1040元的出车费用,还要缴纳5500元的停尸费,但家属身上钱不够。



赵玲道:“就是这1040元,其中的1000元,也是孩子兜里拿的。”



“死者是不是在上班期间死亡?是否在工作场所身亡?“



在胥慧采访期间,浴馆并未给出正面答复。



赵玲道:“孩子死在了接待大厅,正在工作。“



在浴馆,有个女的说:“当时孩子背对着沙发,而凶手进来后就动了手,杀完人就跑了出去。”



赵玲质疑道:“这种情况单位是不是也应该承担责任?而单位不出面的做法,让家属感到寒心。”



徐正权道:“女儿徐蓉在这家单位工作已经有两年左右的时间,但是否有保险、有用工合同我并不清楚。”



胥慧找专案负责人岳剑了解情况,岳剑介绍了凶杀案简要情况。



“如果你有疑问,你可以咨询宁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敬文。”



胥慧点头,微笑道:“谢谢岳队长支持与指点!”



岳剑笑道:“希望你能实事求是报道,还公众一个真相。警方需要与你们长期合作!”



“嗯,我愿意,以后常来刑警重案二中队索稿哦。”



“非常欢迎!”



吴敬文接待胥慧和徐正权、赵玲后表示:“如果没有劳动合同或者社会保险,按劳务关系分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叮!宿主破获一起杀人案,完成任务奖励正义值2500点,根据深挖带破案件情况奖励相应技能道具隐形漂移伞。是否现在接受?”



“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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