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 促销产品惹杀戮第2/2段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快速报错



15时30分许,一名男性客户来到该公司,经过前台的简单接待后,左连明即上前迎接。”



“他带将对方到洽谈区,向客户介绍公司业务、登记客户基本资料。”



杨睿等办案民警在查看现场监控录像时,发现起先并没有特殊情况。



“左连明与该人交谈了十几分钟,然后起身离开。”



“几分钟后,左连明手拿一个红色礼品抱枕回来,扔在了该男子面前的桌子上。”



“几秒钟后,嫌疑人突然在椅子上窜起,右手持匕首刺向站在其面前的左连明的前胸。”



“左连明来不及做任何反应即被捅倒,公司的其他员工闻声靠近,嫌疑人却从容离开。”



“离开前,还拿起了桌上的礼品抱枕。”



经调查,案发地公司于三年前8月成立,员工十几人,主要从事纪念币、工艺品的买卖生意。



通过群发短信、拨打电话以赠送礼品的形式约谈客户到公司洽谈。



该公司面对的客户群不特定,电话号码也是通过各种途径获得。



“案发当日,犯罪嫌疑人因被赠送礼品来到该公司,公司的员工对嫌疑人几乎没有印象,对嫌疑人的描述各不相同。”



甚至连嫌疑人是否戴眼镜这一细节都无法统一,这给案件的破获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岳剑全力组织开展画像工作,成效甚微。



就在案件陷入僵局时,平农经过细致侦查发现了一条线索。



“被害人左连明在接待客户时,都会对客户进行简单登记,以证明其工作量。”



“当天下午,他共接待了四人,留了四个电话号码,嫌疑人的号码也应该被登记了。”



“但嫌疑人登记的信息是否真实有效则不得而知。”



民警立即将这一情况进行了汇报。



情报信息科即刻对电话号码进行了核实,从中发现了一名叫做顾力的人。



“经调查,顾力,男,现年30岁,梅黄人,曾有猥`亵妇女和伤害前科,……”



蒋剑指示要先将顾力传唤到案。



为确保行动人员的人身安全,抓捕组携带了枪支、防弹、防刺背心、警用盾牌等武器警械。



上官争和夏超群等刑警赶到顾力暂住地时,发现并无此人,考虑可能是登记与实际居住地不符。



此时,刑警大队尹胜副大队长联想到他的前科情况。



“我马上与处理过该人的单位联系!”



很快,他得到了另外一个地址。



抓捕民警随即赶到新址,一举将顾力抓获。



顾力对他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时,民警还在他床上找到了行凶用的匕首。



岳剑讯问道:“你杀人动机?”



顾力供述道:“24日下午,我来到那家公司,原本仅想兑现公司赠送我的礼品,但那姓左职员却一直在鼓动我购买他公司产品。”



“接着讲?”



“当姓左职员了解到我没有购买意向后,态度便发生了变化,取了礼品扔在了我的面前,表现出了不耐烦的态度。”



“怎么动手?”



“他的这一举动让我恼羞成怒,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刺向了他。”



案件从发生到顺利抓获犯罪嫌疑人,仅用了短短的七个小时。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