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因情生恨纵火杀人第2/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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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命关天”,案情重大,梅州局迅速指令刑警大队侦查技术和栖贤派出所处警,及时确定死者身份。



“穆新璐,女,42岁,梅州虎坪镇人,暂住小桥农贸市场B区4排4号一楼。”



“初步判断应系一起重大恶性杀人案件!”



宁州市局刑警支队支队长曹松带领有关侦技人员前往梅州。



梅州局抽调精干警力组成的“1.18”专案组迅速成立,侦查调查全面展开。



胡局长指示道:“掌握先机,合成作战,力争尽快锁定嫌疑人!”



“叮!宿主破获一起纵火杀人案,完成任务奖励正义值2500点,根据深挖带破案件情况奖励相应技能道具。是否现在接受?”



“接受!”



在初步勘查现场和询问调查的基础上,专案组围绕现场、尸体、监控、走访、社会关系等,立即兵分多路同时开展工作。



“一是会同宁州市局刑科所再次对现场细致勘查,固定提取痕迹物证。由高良负责。”



“二是组织宁州市局和梅州局法医联合尸检,明确死因,确定侦查方向。由钟强负责。”



“三是调取案发现场及周边全部视频监控,还原案发时现场情况,走访周围群众,摸排有价值线索。由徐山负责。”



“四是对案发时段与死者接触过的人员开展调查,掌握死者生前活动轨迹。由赵虎负责。”



“五是围绕死者邻居和交友情况展开询问调查,查找矛盾点及可疑人员。由岳剑具体负责。”



经大量排查比对,岳剑发现可疑线索人员。



“穆新璐于1月18日凌晨1时许,与朋友吃完饭后独自回到小桥农贸茶叶市场住处。”



“凌晨3时许,穆新璐给朋友闻继侯(报警人)打电话称家中着火,闻继侯赶到穆新璐住处的楼道时,一名戴口罩的男子从穆新璐的住处匆忙离开。”



“该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



但勘查现场后,岳剑和高良并未发现被害人手机,疑似被嫌疑人拿走。



岳剑向胡局汇报道:“由于深夜发案,案发现场没有监控,案发时屋内只有嫌疑人和被害人,无法清楚地刻画嫌疑人体貌特征。”



这给案件追查带来阻力,传统侦查手段一时无法实现突破。



案发当天下午,通过相关手段很快得知,被害人手机案发后曾短时间登录个人微信。



宁州市局和梅州局相关部门根据该线索很快锁定了嫌疑人使用的手机号码和真实身份。



吴昊道:“廖奇英,男,35岁,会安会州人,有重大作案嫌疑!”



陶敏道:“已查明他隐匿地点位于平阳区大东门街附近,案发时段曾在案发现场周边出现。”



由此,案件取得突破性进展。



专案组在宁州市局相关部门支持和宁州市局情报中心配合下,锁定嫌疑人已逃往平阳区大东门路司门口青年公寓。



抓捕民警马不停蹄,闪电出击,于案发当晚8时许在大东门路司门口青年公寓4号将故意杀人犯罪嫌疑人廖奇英成功抓获。



胡局长下令:“岳剑,你主审,马上突击审查!”



“是!”



嫌疑人廖奇英到案后仍心存侥幸,避重就轻,负隅顽抗,拒不交代。



“叮!宿主启用超级审讯术,时效2个小时。”



岳剑带领审讯民警不急不躁,耐心周旋,加大力度,出示证据。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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