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案卷第2/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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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也让他推断出黑影的第三个能力,梦魇。

  「目前来看,黑影拥有三个能力,吞噬魂魄,情绪读取,制造梦魇。」

  徐京墨看着在纸上写下来的这三个能力,不由得一阵苦笑,这如论怎么看,都不是什么善良之辈。

  加上它拥有的万千记忆,这到底是个什么怪物?!

  他检查了一遍箱子,里面却只有案卷,其余的没有任何特殊。

  这让他百思不得其解。

  「难道黑影不是在箱子里面待着的?」

  「天机阁没有找我,如果是天机阁做的,那出现如此之大的事情,想必早就找上我了。」

  徐京墨喃喃自语的猜测,最终他把纸张撕碎。

  想要找到这个黑影的一丁点消息,估计只能是在天机阁才能做到。

  而关于手中的印记,就更是一头雾水。

  空心圆圈的中间,又开始逐渐被暗红色填充,除了在晚上增加的暗红色更多之外,他完全没有任何发现。

  手上的三本书,哪怕是记载最多最全《先导者的自我修炼》,里面也没有查询到关于这个印记的信息。

  奇怪的事情越来越多,丹房失火案都还没头绪,结果现在黑影的问题也是迫在眉睫。

  他不知道黑影停留在那个叫做灵墟的地方,会给自己产生什么影响。

  箱子既然没有问题,其他的都需要去天机阁才有可能找到答案,徐京墨只好把眼光投在案卷上。

  案卷不多,分为三份,第一份是案件记录,主要陈述调查失火案的一些发现,第二份证物证词记录,是记录这个案件发现的全部证物,和案犯的供词,第三份是案件结论,这部分由案件裁定后才记录。

  他打开了案件记录,不仅详细的看一遍,更是拿了一张纸,把废话都过滤掉之后记载下来:

  天机阁的五谷楼丹房,子时一刻起火,因守业人临时抽调守卫去配合榕江案,子时二刻丹炉倒地的巨响引起杂工注意,发现丹房着火之后进行灭火,守业人华胜发现丹房之中有人,名为徐京墨,监察司赶到帮忙灭火无果后,将其带走。

  证物证词记录中,证物是无,没有找到相关的证物,证词方面倒是有记载,审问人同衙役六人,于戌时在牢中进行审问。

  询问都是一问一答。

  审问人:你为什么出现在丹房之中?

  徐京墨:放置炼丹的材料。

  审问人:为什么丹房失火?

  徐京墨:从窗户出去的时候转身碰倒烛台。

  审问人:所以引起了大火?为什么不从大门出去。

  徐京墨:对,因为打不开。

  审问人:你有没有在里面看到什么特殊的东西?

  徐京墨:没有。

  审问人:你承认纵火吗?

  徐京墨:承认。

  审问人:是蓄谋的还是意外?

  徐京墨:意外。

  审问人:还有其他人参与吗?

  徐京墨:没有。

  审问的对话到此结束,一切都很正常。

  徐京墨把最后的案件结论也看了,总结也是就他对于意外纵火的行为供认不讳,择日执行死刑。

  还是没有线索……徐京墨把三份案卷放下,托着头敲着桌子,反反复复的看了几次。

  等下!!

  徐京墨回到那一行字读了起来:“审问人同衙役六人,于戌时在牢中进行审问……”

  他若有所思,衙役……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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